71開始內地駕車犯例要起底

2016-06-03 15:31:4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下月開始,在內地駕車犯例要起底,然後再決定作何種處罰。 下月開始,在內地駕車犯例要起底,然後再決定作何種處罰。

 

【香港輕新聞】很多香港人喜歡在內地駕車,或作自駕遊,內地交警部門下月開始將推行新措施,駕車者必須小心。從2016年7月1日起,在內地駕車如果觸犯包括:醉駕、超速等「十大類」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將會被「起底」,然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再根據起底內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駕駛者是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處罰後將再通報紀檢監察機關,分分鐘丟官。

對駕駛者背景要詳細了解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採集項目的通知》,要求從今年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調查被處罰駕駛者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並在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

「港澳同胞」是需要填報項目

所謂「政治面貌」,是指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台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所謂「職業」,是指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台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人員、其他。

十大類違法行為會被通報

至於「十大類」交通違法行為,是指包括:酒駕醉駕、無證駕駛、准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等。此次調整是公安部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交通違法行為的一項舉措,目的是為了加強對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督和要求。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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