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闖公民廣場三人獲輕判

2016-08-15 13:31:39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由左至右)今早到東區法院聽取判決。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由左至右)今早到東區法院聽取判決。

 

 

【香港輕新聞】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上月被裁定前年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學聯前常委羅冠聰亦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三人今早判刑,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或入獄但獲准緩刑。裁判官張天雁提到,三人的行為魯莽,但並非十分暴力,他們的目的及動機,亦並非為了自己利益及傷害他人。

周永康因赴英留學獲判緩刑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裁判官判處黃之鋒非法集會罪,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周永康非法集會罪,裁判官指80小時社會服務令對周永康是適合的判刑,但由於他打算下月到倫敦讀碩士,感化官認為他難以遵守命令,基於周永康的例外情況及案情,因此以緩刑取代,判入獄三星期,緩刑一年。

羅冠聰是今屆立法會選舉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其他候選人名單排頭位包括黃梓謙、劉嘉鴻、葉劉淑儀、何秀蘭、張國鈞、詹培忠、鄭錦滿、沈志超、王維基、徐子見,司馬文、許智峯、陳淑莊、郭偉強。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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