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三權分立有三個必要條件

2015-10-08 02:11:05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宋小莊博士認為香港的政治制度從來都不是三權分立(香港輕新聞記者CHING攝)

【香港輕新聞】上月,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致辭時,提到香港不是三權分立,並指行政長官有立法、行政、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張主任的「特首地位超然論」迅即引起社會各界熱議。日前,由香港理工學院校友會、美國管理科技大學香港校友會聯合主辦的「基本法25周年:三權分立 vs 行政主導」的座談會中,有學者認為按基本法香港並沒有實行三權分立依據,而行政主導目前也正在弱化。

英國也不實行三權分立

出席這次座談會學者,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宋小莊指出,香港的政治制度從來都不是三權分立。三權分立有三個必要條件: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成員不能兼任;三個機關職能不能重叠;三個機關權力相當互相制衡。香港無論在港英時期或者是回歸後,立法會議員是可以兼任行政會議成員;而按基本法第七十四條,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法律草案都不能由立法會議員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法律草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上述的幾類法律草案也只能由行政機關提出,香港的政治制度不符合三權分立的必要條件。

他同時也指出,英國使用的議會制,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有較大的聯繫,其首相與政府內閣成員同時也是議會議員,行政機關首長可以起草法律草案,這也不是三權分立。香港有些人認為基本法列明「三權」的職責和權力就是三權分立,是曲解基本法,混餚視聽。

他認為,目前行政主導正在弱化,原因除了因為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抗權外,行政機關本身亦顧忌市民透過司法機關進行抗權,導致行政機關缺乏積極性去制定新政策。

行政主導弱化的表現在於政府缺乏積極性

另一位與會學者,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清華大學法律博士李浩然則指出,嚴格來講世界上只有美國才是切底實行三權分立的國家,因為美國在立國時便根據這個政治理念去設計其政治制度,這個設計使到美國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必須要結合才可以體現國家主權。不過在美國二百多年歷史中,這個三權分立的制度也不斷地被挑戰,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矛盾突出,總統的權力卻不斷被擴大。要避免這種政治矛盾,他認為三權之間必須要有某種情度的合作,而不能只講權力制衡。

他也認同目前香港政府缺乏積極性去制定新政策,已不能適應這個變化急速的時代。在全球化下,資本在不同地區流轉的速度非常快,政府必須要適時制定新政策去配合這些變化,根據外國的經驗,政府能夠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去干預市場,其經濟表現往往較好,香港所奉行的積極不干預政策已經過時。

李浩然博士認為政府缺乏積極性去制定新政策已不能適應這個變化急速的時代(香港輕新聞記者CHING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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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三權分立有三個必要條件

【香港輕新聞】上月,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致辭時,提到香港不是三權分立,並指行政長官有立法、行政、...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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