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FCC副主席續簽被拒 港府「殺雞儆猴」?

2018-10-08 14:18:31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任職《金融時報》的外國記者協會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日前被港府拒續批工作簽證,報社今日刊登文章表示感到極度遺憾,認為事件反映北京政府正逐步侵蝕香港基本人權。有觀點指,當局今次不僅是秋後算帳,還是殺雞儆猴,向外媒展示不可超越的「紅線」;亦有評論認為,事件對香港國際形象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

事件連日來引起多方關注,英國外交部發表聲明,要求港府就此作緊急解釋(urgent explanation)。聲明強調,高度自治及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生活方式,必須獲得全面尊重。另外,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也表示事件令人深感困擾及不安,反映國際新聞從業員在內地面對的問題。

《金融時報》於本港時間今日凌晨就事件作回應,並發表題為《香港打擊言論自由之舉(Hong Kong's move against free speech)》的文章,表示對港府決定極度遺憾,又指事件反映北京中央政府正逐步侵蝕香港的基本人權;文章指,過去記者工作未接獲任何批評投訴,形容馬凱事件為「針對香港長久以來所享自由的最新一起攻擊」,強調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下,港府有工作簽證審批權。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今日在《am730》刊文指,馬凱有權就簽證被拒向香港特首上訴,「但我相信政府不會改變決定;講法律,包括國際法,任何政府都有權作出不容外人入境或居留工作的決定,也毋須解釋」。

王永平表示,去年英國保守黨關注香港事務的成員羅傑斯來港被拒入境,中央和港府都以權在我手,毋須解釋作回應;他認為,這令人聯想,當局今次做法不僅是秋後算帳,還是殺雞儆猴,向外國傳媒展示不可逾越的「講獨」紅線。

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則於《明報》「法政隨筆專欄強調,基本法維護法律底線,制定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包括政府官員行使法定權力,必須遵守公正合理、公開透明的守則,而入境處拒絕續簽馬凱的工作證,「意在秋後算帳——將邀請陳浩天到FCC 講述民族黨的帳算在馬凱頭上而懲罰之——路人皆見」。

吳靄儀解釋,法律上,凡沒有在港居留的人,可否在港逗留及逗留條件,入境處長有酌情權決定。然而,行使酌情權須符合公正合理及公開透明的條件,包括須按照已公布的政策,否則任意行使,便是濫權;而入境處簽證續期的政策規則,馬凱均無一違反,「政府若無合理解釋為何拒絕續期,則無論有無法庭介入,處方都有責任撤回決定」。

另一方面,《蘋果日報》社評形容,今次不肯延續馬凱工作簽證的決定對香港的獨特及國際地位及形象將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社評又批評,特區政府現在罔顧基本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跟北京當權者拒絕發簽證予專業報道外國記者的做法如出一轍。

社評分析,今次馬凱因「莫須有」罪名被拒發工作簽證,要改到其他地方工作,金融時報固然可能重新考慮是否繼續以香港作為亞洲的中心,其他國際傳媒也肯定會重估香港的風險,減少駐港人手或把基地轉到台灣、泰國,「到時候不僅香港的國際都會形象失色,資訊流通情況也會削弱,變成一個訊息不靈通的城市」。

不過,《東方日報》「筆下風雲」程萬里專欄稱,港府雖然沒有解釋不續發簽證原因,但這肯定與FCC邀請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出席午餐會有關,當時馬凱更是主持人。由於香港民族黨已被列為非法組織及取締,協助其播獨的人如果毫無後果,這是無論如何說不通的,何況外交部早就有言在先,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為港獨分子散布提供講台,並要求取消活動,「但FCC不聽,如今自食惡果又能怪誰?」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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