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13歲的記者?香港簽發記者證制度是怎樣的?

2020-05-11 12:00:52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一名身穿記者反光背心的13歲少年,應警方截查出示記者證(TVB新聞片段擷圖)

【香港輕新聞】一名身穿記者反光背心的13歲少年5月10日於海港城拍攝,期間兩度應警方截查,出示記者證及身份證,其後被警方帶走。近來有人質疑香港「記者證」可以輕易獲得,引發輿論關於記者身份的討論。在港英時期,政府新聞處就曾簽發官方的記者證,至1970年代初停發後,記者證便由社會上各新聞行業組織或機構簽發。究竟在香港有幾種常見的記者證?官方還有簽發認證的記者證嗎?

警誡後兩少年記者獲釋放

一名身穿記者反光背心的13歲少年5月10日於海港城拍攝,期間兩度被警方截查,他應警方要求出示記者證及身份證,有警員質疑他是「非法童工」,其後被警方帶走;他連同另一名16歲的少女被警方帶走,晚上獲釋,13歲少年在區議員及母親陪同離開警署。男童母親表示,警方警誡後釋放男童,又引述警方指,男童若再犯,家長或會有刑事責任。

以媒體名義進行義務採訪

該兩名少年隸屬的《深學媒體》發表聲明,指該媒體所有記者為在讀於大專及中學之學生,並以該媒體名義進行義務性的採訪工作,「該兩名記者不受《勞工條例》所規管,故不符合非法勞工之指控」。聲明表示,「在過程中兩名記者均在警誡下錄口供,警方並沒有對兩名記者檢控任何罪名,但警方稱如該兩名記者再次出現於示威現場並不論是否在進行採訪工作便會即時帶走,更會檢控兩名記者之家長『疏忽照顧兒童』」;亦有區議員指警方是引用《保護兒童令》帶走兩名記者。

 一、港英時代官方曾簽發記者證

隨著網絡媒體和自媒體的流行,記者的身份就成為爭議話題。曾經有意見就提出,記者身份既然難以分辨,由官方統一簽發記者證便可以解決問題嗎?然而由政府簽發記者證,卻又產生另一個更為複雜的爭議——「新聞自由」。其實早在港英時期,官方就曾經簽發統一通用的記者證。有說法指出,政府機構在1948年起便有簽發記者證,自1959成立香港政府新聞處,記者證便由其專門負責簽發。

香港政府新聞處在1970年代簽發的記者證,正面貼有記者相片,以中英文註明記者姓名及代表機構,持證者需要在證件上簽名,正面左上角印有簽發年份,右上角印有「香港政府新聞處」騎縫章及編號。記者證的背面以中英文印有「此証僅證明持有者為採訪記者/攝影記者」,值得留意的是「証」、「證」一組異體字在同一份政府文件上出現,其中「証」作名詞、「證」作動詞使用,下方則有以英文註明使用期限。由香港政府新聞處簽發的記者證的使用限期僅為一年,如果次年要繼續使用,則需要再次申請。

 

政府新聞處1970年簽發的記者證正面(《香港輕新聞》資料圖片)

 

政府新聞處1970年簽發的記者證背面(《香港輕新聞》資料圖片)

二、現在主要由新聞組織或機構簽發

香港政府新聞處至70年代初便停止簽發官方的記者證,記者證便由社會各新聞行業組織或機構簽發,早期各新聞行業機構簽發的記者證的式樣,多數仍是以香港政府新聞處簽發的記者證為樣式藍本,其後因應各新聞行業組織或機構所需,記者證的樣式便出現五花八門的變化。

由於記者證的簽發機構及樣式並不統一,如何識別記者證的真偽便成為問題。雖然現時香港政府沒有為新聞機構的工作人員注冊,發出官方統一通用的記者證明文件,但是對於新聞機構及組織是有系統而嚴格的注冊制度,可以作為界定是否「真正」新聞機構記者的參考指標(參考﹕政府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注冊報紙期刊名單)

不過,事實上仍不能完全排除偽造或冒充,例如﹕2013年有傳媒報導一間名為「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的機構,在網上聲稱可以收費辦理香港的記者證,但是普遍被認為是假記者證,故此記者證的真偽仍需要向發出機構著手查證。

三、政府總部及立法會記者通行證

縱使現時香港政府沒有發出官方記者證,但仍會對進入政府總部及立法會採訪的記者簽發出記者通行證。包括由政府行政署負責簽發「政府總部記者證」,以及由立法會秘書處負責簽發立法會的「傳媒代表通行證」,合資格的機構可為其處理政府總部、立法會新聞的記者申請有關證件,雖然該等證件的認受性較高,但並非所有的新聞記者都會持有。

四、記協記者證:需要正式會員資格

有人撰文表示,申請香港記者協會記者證的手續簡便,質疑有領證者非為「正經做事的新聞工作者」;網上亦有流傳有關香港記者協會記者證資格的流言,指記協「現在特別降價優惠」、申請記者證「完全沒有門檻」、「新聞系學生亦可申請」等傳言云云。

對此香港記者協會7月15日發表聲明表示,「只有本會正式會員,才有資格申請記協記者證,根據記協會章,要獲正式會員資格,必須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即受僱於本港傳媒或在港從事傳媒工作,或從事職前和在職新聞工作訓練等。所有申請人均需經會員擔任介紹人,並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受僱,經核實文件和本會執委會逐一審批,才能獲批會員資格」,強烈譴責不實謠言,並表示過去亦有會員申請及記者證申請,因為資料不足或不符合資格被拒。

香港記者協會記者證正面(網絡圖片)

 

香港記者協會記者證背面(網絡圖片)

 

五、國際記者聯會簽發國際記者證

世界最大的國際性記者組織,國際記者聯會(英語: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縮寫IFJ),亦為世界的新聞工作者簽發「國際記者證」,作為國際記者聯會會員的香港記者協會負責代辦申請,以作國外實際採訪之用,核發日起兩年內有效;不過,國際記者聯盟(IFJ)簽發「國際記者證」,只在有效會員國通用,在其組織的非有效會員國,認受性亦有存疑。

 

國際記者聯會簽發的「國際記者證」(網絡圖片)

認受性及新聞自由難兩全其美

作為記者身份證明的「記者證」,香港目前是以各新聞行業組織或機構自行簽發為主,由於欠缺統一的形式及管理系統,導致認受性低,亦無可避免存在偽造等問題;然而由政府統一核發記者證,固然其認受性有所提高,不過卻又惹來干預「新聞自由」的疑慮。如何能夠在不干擾「新聞自由」的前提下,增強「記者證」的認受性,是值得深思的兩難課題。

 

發佈於 特稿
By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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