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盧文端﹕實施國安法不能迴避「去反共化」

2021-02-22 11:29:0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2-22 1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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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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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22日於《明報》撰文表示,反共對「一國兩制」的窒礙和傷害,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實施國安法並不能迴避「去反共化」,而「去反共化」已經是必須處理的現實問題,未來「反共不可進入建制」將會成為政治規矩。

去反共化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2月22日於《明報》撰文表示,提出「去反共化」至少有兩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反共對「一國兩制」的窒礙和傷害,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盧文端在香港確實存在嚴重的反共問題不過「反共」不是指社會上對共產黨的一些方針政策的不同看法,而是專指以叫喊「結束一黨專政」為代表的、否定《憲法》規定的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的反共主張和行為;例如「反對派『逢中央必反』、『逢政府必反』,反國民教育,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反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反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甚至支持『港獨』,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損害國家安全、主權、發展利益」等等。

盧文端認為,共產黨在中國執政,本來允許香港特區可以存在「罵共產黨」的現象,是體現「一國兩制」之下的極大包容,然而反對派卻將這種包容演繹成一種反共的「正當性」,「不僅『結束一黨專政』這一類旨在推翻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危害國家安全的口號可以大行其道,甚至香港特區的建制架構包括議會也成為香港反對派反共的平台」。

盧文端引述鄧小平先生稱,「一國兩制」的本意包括「兩個不變」:「既包括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也包括國家主體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不變」,認為在中國香港特區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實際上就是反「一國兩制」,若然香港不「去反共化」,「一國兩制」就不可能行穩致遠。

去反共化是必須處理的現實問題

另一方面,盧文端表示,實施國安法不能迴避「去反共化」問題,由於國家憲法總綱第1條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加上香港國安法第22和第23條規定:「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國安法實施以後,以「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為代表的反共言論和行動,已經屬於國安法層面的違法行為,「去反共化」亦成為是必須處理的現實問題。

盧文端在香港,任何組織和個人煽動或實施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的行動,不僅違反憲法,而且亦涉及觸犯國安法中規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例如支聯會繼續高舉「結束一黨專政」的旗號,並採取實際行動包括舉行集會及組織其他活動,推動實現推翻共產黨領導的綱領,特區執法部門就不能視而不見、置之不理。

反共不可進入建制將成政治規矩

盧文端指,在國安法實施之後,堅持反共立場的人士,能否特區建制擔任公職、參選議會,是特區政府需要處理的問題,在國安法第6條第3款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過往,有反對派人士參加選舉進入特區建制,並肆無忌憚、堂而皇之公開打出反共主張,成為極壞的示範效應,讓市民以為在香港反共「名正言順、正當合理」。

盧文端表示,根據國安法的規定,主張「結束一黨專政」之類的反共分子不可進入特區建制,否則是有違公職人員宣誓效忠的法律規定;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反共分子以後不可能再有資格參選香港立法會、區議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反共分子不可進入香港特區建制,這將成為一個政治規矩。

學校教育是去反共化的基礎工作

在香港的學校教育方面,盧文端表示,香港學校教育是一種西化教育,大量充斥反共內容及盲目反共的情緒,例如2012年的「反國民教育行動」其核心就是所謂反對「美化共產黨」的「洗腦」教育,學校教育不僅不幫助學生客觀理性去了解國家主體所實行的共產黨領導的社會制度,反而極力妖魔化共產黨,使大量青少年學生成為「反共後備軍」;在前年的「黑色暴亂」中,亦有相當數量的青少年學生打出「反共」、「仇中」、「港獨」的旗號,表現出對共產黨、對國家民族的「極大仇視」,正是學校反共教育的嚴重惡果;學校教育是去反共化的基礎工作,因而需要清除學校「反共」教育的相關課程及內容,設置國民教育的相關課程,培養學生樹立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主體意識,尊重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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