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騙租津案終審上訴脫罪

2016-01-06 14:56:1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麥齊光與曾景文今早終審脫罪。 麥齊光與曾景文今早終審脫罪。(港台照片)

 

【香港輕新聞】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就騙取政府租金津貼的案件,早上在終審法院進行上訴聆訊。兩人分別到庭,5名終審法院法官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控罪。法官更頒令兩人可取回過往兩人就此案所有訟費。麥齊光與曾景文兩人被指於80年代互租由對方代自己持有的單位,被控串謀詐騙政府56萬多元租金津貼,於2013年被區域法院裁定串謀詐騙等6項控罪罪名成立,各被判監8個月,緩刑2年。他們曾提出上訴,但在2014年被上訴庭3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庭在判辭指,雖然原審法官錯誤裁定,兩人互相替對方單位支付樓款,但沒有影響他們互相持有對方的物業,以騙取租津的裁決,認為沒有對被告不公平,故駁回上訴。兩人其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排期於今日聆訊。今早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陳詞約50分鐘後,終院5名法官休庭商議,即時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麥齊光政容雨過天青

麥齊光在離開法院時表示,對結果感到非常開心,形容是雨過天青。曾景文則感謝親戚及朋友過去幾年的關心和支持。麥齊光被問到是否當年答應做局長才被起訴,他說已是3年多前的事,已經過去,不需要再講。至於會否有機會重返政府,麥齊光說,現時在大學教書,會繼續教,又說當年離開政府時曾說過,能夠為香港做事的話會繼續做。麥齊光說,今日只得裁決,未有判詞,稍後會再詳細研究判詞。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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