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我們
香港輕新聞(Lite News Hong Kong)是一個致力於提供中立報導和獨到評論的網絡平台,成立於2015年9月。我們立足香港,關注全球的政治、時事、經濟、文化和趣聞。
中華民國榮民,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
編按:2023年首次訪港的國產客機 C919(遠)幹線客機及 ARJ21(近)支線客機。作為世界消費零售最大的市場之一,民用航空法的建設也相當重要,不像某些地區,危機已變成災難甚至慘案,仍然不聞不問或自顧自搞認知作戰,除此以外完全失能似的。(網絡圖片)
中國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25年12月27日透過召開第十九次會議對自1995年10月30日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完成第六次修訂;並在當日隨即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簽署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十五號主席令,公布該法修訂後全部條文內容,並依據新修訂法條版本第262條所設定施行日期,在該主席令中宣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六次修訂版。
該法現行版本(第五次修訂版)係於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完成修訂,並依據該項會議所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亦於當日由時任中國國家主席以第八十一號主席令公布,並在公布之日起施行。
編按:民用航空安全近年又再次受到關注,這也可能和近兩年多次發生嚴重民航機事故有關。修訂民用航空法,例如加強空管區的職能與分工、保護地面和太空的設備以完善對民航客機等的導航工作,都是在面對仍處於膨漲階段的中國民用航空負責任的態度!(網絡圖片)
由於本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所涉條文甚多,同時法條規模亦由第五次修訂版共計215條,擴增至第六次修訂版共計262條,因此修法完成後,在政府主管機關與業界都曾後續進行過法條宣教與說明,並且由於本次修訂版本亦牽動甚多相關配套措施,因此才會刻意將施行日期延至2026年7月1日,而非自公布當日就即刻施行。
但卻因為如此安排,反而讓好事之徒找到搬弄是非杜撰謠言機會,刻意聲稱該法新版本所列條文,將會對日本民用航空依據既有航權協議,飛越中國大陸領空產生限制。此等流言蜚語確實是誤導大眾,因此就連中國大陸政治與社會評論者,都實在看不下去紛紛出面闢謠。同時臺灣社會相關事實查核中心,亦依據客觀事實提出說明。只要稍具基本常識,其實就應該足以看出此等謠言,根本就是捕風捉影毫無根據,並且嚴重違反國際民用航空基本運作常軌,完全不值得採信。
編按:要對付高市瘋狂涉台立場,也不見得要用損人也不利己、甚至損害自己在國際航空合作的聲譽的方法,單單在貿易和投資上已足夠讓對方感到痛楚,從而從金主解度影響日本政策,可能更有效果。再講,對於只有三寸不爛之舌卻沒有處理當下危機的民粹政客,如此大招也毫無必要性。(白宮照片)
由於此項修法造成流言四起,假若要評論此項議題,自然要仔細對比查證並且務必審慎判斷。其實本次修法後,具備民用航空專業知識之學者專家與民航業者,早就提出修法重點修訂與規範內容如下:首先是包括制定低空經濟專章,特別是第225條為低空經濟發展設立專項條文,優化低空空域資源配置,並建立適航審定及飛行管理標準。其次則是針對無人機納入管理體制,據此要求民用無人機設計、生產、進口、維修與飛行活動需申請適航許可,並強制設置唯一產品識別碼。
編按:過去曾有些示威者用激光干擾執法人員,外國甚至有人用激光干擾民航飛機或警用直升機,這些都是極為危險的舉動。貪玩、自為正義或愚昧無知(或三者兼而有之),不保護最後不會釀成悲劇。(YOUTUBE擷圖)
再者就是強化民用航空器國籍管理,特別是規範中國籍民用航空器的登記範圍,禁止雙重國籍登記;未登出外國國籍者不得在境內申請登記。此外亦增列飛航與安全保障條款,以便嚴格規範電磁環境保護,禁止設置雷射等影響機場目視輔助導航設施,並增列第八章「民用航空安全保衛」專章,期能具體落實各項措施。最後更是在第六章「公共航空運輸」增列第六節「旅客權益保護」,以五條新增條文,具體規範相關業者責任歸屬,強化客貨運運輸合同規範,藉由法條明確內容,提升並且保證航空客貨運服務品質。
編按:未來低空經濟最和民眾直接關連的,可能是市內或跨市的低空「打車」服務,以載人可垂直升降的無人「出租車」作短距離空中交通,不過低空航道,可進入城市區域及降落問題(如能否在樓宇頂樓降落),都需要跨政府部門進行嚴格協調,還需要修法確定權責,以更好保護產業與使用者安全,否則一出事故才考慮立新法規,就會太遲。(網絡圖片)
其實只要耐心比對現行第五次修訂版本與預計在7月1日開始施行之條文內容,透過搜尋關鍵字辭,就可以很快掌握前述本次修法重點所在。但若是要真正理解與掌握該法修訂整個過程,具有學術基本素養並且對本身研究願意負責任學者,除閱讀最後通過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六次修訂版全文,再加上公布該法與施行日期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十五號主席令,至少須更進一步詳閱下述基本資料:
編按:AS700 抵達桂林後在陽朔上空開展了 15 天累計 306 人次的乘感體驗飛行,驗證了 AS700 載人飛艇的安全性、可靠性,為後續改進提升遊客乘坐舒適度積累了參考數據。事實上,低空及無人載具用於旅遊及短距離客運,的確更為方便,但也有潛在危機,這也是包括設立「低空安全司」在內,再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的原因之一。(中航工業微博圖片)
1. 2024年12月6日新華社以「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聽取推動高品質發展綜合督查情況彙報 研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有關工作 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為題之新聞通稿。
2. 2025年2月提交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該草案當時共計255條。
3. 2025年2月24日於人民大會堂,交通運輸部部長劉偉受國務院委託,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所提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4. 2025年6月24日於人民大會堂,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曙宏,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所提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編按﹕某地方的新聞媒體早已與當地政府和網民聯合一起,在所有涉及東方大國的新聞上瘋狂造謠並進行認知作戰,例如在報導韓國右翼示威者抗議選舉出問時,特意將示威者所呼喊韓語口號「재선거」(重新選舉)的畫面,旁邊加上「滅中共」之字幕,使受眾形成聽覺與視覺交互作用下的感知錯覺——麥格克效應(McGurk effect),並以「空耳」之說規避其報導與事實不符的責任,從而達至其政治宣傳之目的。新聞守則與職業道德之類,早已被拋進西太平洋了。(網絡影片擷圖)
5. 2025年6月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透過第十六次會議,所審議通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此時該草案條文總數已增加至260條,並於2025年6月27日至7月26日對外公開徵求意見。
6. 2025年12月22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曙宏,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所提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7. 2025年12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所提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第三版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唯有透過詳細審閱前述政府文件所顯示資料,研究者方能理解中國大陸本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真正目的與精義所在。
偏按: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拍攝到的日航787客機準備畫面。事實上,這次民用航空法草案早在2024年底至2025年中籌劃及作出資詢,而當時日本首相可以相對更為親自由派且友中的石破茂。當時中日韓三國甚至在反對美國貿易戰上有相當接近的立場,當時中國要怎樣找日本的麻煩呢?(BILIBILI擷圖)
西方政府、專業社群與學者專家對於掌握理解中國大陸政治脈動與政策發展趨勢,經常仰賴媒體記者在新聞報導評論中所刊載之主觀評述,但卻缺乏認真虛心研究細讀中國大陸黨政體制實際運作過程中,不斷對外公布,甚至是公開徵求意見之官方報告與文件。
西方觀察與審視中國大陸政壇風向,寧可相信小道消息與流言蜚語,但卻對政府官方文件嚴重忽視。西方學者專家為何無法掌握北京政治決策整個來龍去脈,其實真正問題是出在內心輕視中國大陸黨政運作體制,動輒認為所有政治決策體制是橡皮圖章,而且政策擬定過程都是依照劇本唱戲,因此根本就不願意認真研究虛心研究與細讀基本資料,所以經常產生誤解與偏見。
偏按:很多所謂「對華智庫」好像除了講美國人尤其是高層喜愛聽的說話,對於中國了解卻甚至可能不如普通一個研究國際關係的學者。除後不單沒有傷到中國分毫,反而讓自己損兵折將。特朗普對華貿易戰最後無以為繼,這些智庫「應記一功」。(網絡圖片)
歐美與其指控中國大陸黨政決策並不透明,毋寧反省本身是否認真探討過中國大陸黨政體制決策過程與細節。前述各項文件都詳載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所刊行各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同時許多重要文件還經常會透過新華社新聞通稿對外公布全文內容,但問題出在西方政治觀察家與戰略評論者,是否願意摘下有色眼鏡,認真看清中國大陸整個法條制定與修訂決策過程來龍去脈呢?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