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動更新】菲律賓勝訴 海牙:九段線無法理依據

2016-07-12 17:26:55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海牙國際法庭判中國九段線劃界無法理依據,即是判菲律賓勝訴。 常設仲裁法院判中國九段線劃界無法理依據,判菲律賓勝訴。(互聯網圖片)

 

【香港輕新聞】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就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作出長達400多頁的書面裁決,指中國以歷史依據劃設南海「九段線」(台灣以同樣依據主張「十一段線」)並無法理依據,宣布菲律賓在仲裁中勝訴。

常設仲裁法院裁定:中國主張的「九段線」沒有法律依據,因為隨著中國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有的歷史性權利隨之消失;黃岩島一帶為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中國侵犯了菲律賓的主權;判決書還列舉中國的具體行為,包括干擾菲方在相關海域的捕魚及石油開採活動、建造人工島、沒有阻止中國漁民在相關海域捕漁等。此外,還裁定南沙群島所有的海上地物「均為礁石」,包括台灣實際控制的太平島。

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出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參與和不承認」。

菲律賓在2013年,就南海爭議向常設仲裁法院提交「仲裁通知暨主張聲明」,指中國在南海南海主張的「九段線」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而中國目前實際控制的並不是島嶼,而是「低潮高地」或「岩塊」,因此不能將周邊延伸的200海里海域定為專屬經濟區。

仲裁庭強調,它既不對任何涉及陸地領土主權的問題進行裁決,也不劃定當事雙方之間的任何邊界。但卻間接否定中國和台灣對南海的大部分領土主張。

主要判決:

  1. 中國依據「歷史性權利」繪劃的九段線劃界無法理依據,並與越南、菲律賓等國的專屬經濟區重叠;
  2. 南海所有海上地物,包括:例如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沙群島、北子島、以及南子島,都是法律上的礁岩,不能擁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
  3. 中國南沙群島包括美濟礁不具專屬經濟海域;
  4. 中國執法船在黃岩島干擾菲律賓漁民傳統捕漁權利,構成撞船風險;
  5. 中國對南沙群島的珊瑚礁生態系統,造成永久及無法修復的損害。

各方回應:

  • 中國:堅定悍衛國家主權。中國外交部指,仲裁是基於菲律賓的違反國際法進行,故裁決無效,中國不接受,不承認。國防部新聞發言人楊宇軍早前強調,不論仲裁結果如何,都不會影響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權益,中國軍隊將堅定不移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堅決維護地區和平穩定,應對各種威脅挑戰。
  • 菲律賓:外長呼籲保持冷靜克制。菲律賓外長亞賽歡迎裁決,形容裁決是一個里程碑,常設仲裁法院的裁決彰顯國際法治,菲方予以尊重。他表示,菲方的專家正仔細研究裁決,呼籲各爭議方應保持冷靜克制。
  • 台灣:未有回應。常設仲裁法院指出,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包括:例如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沙群島、北子島、以及南子島,都是法律上的礁岩,不能擁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涉及到台灣實際控制的太平島,但台灣政府未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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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繼永暑礁機場落成後,在美濟礁、渚碧礁建機場。 中國將繼永暑礁機場落成後,在美濟礁、渚碧礁建機場。

 

中國為美濟礁、渚碧礁新建機場校驗飛行

常設仲裁法院就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的同時,新華社報道指,中國政府徵用中國民航飛行校驗中心一架塞斯納CE- 680型飛機,分別對南沙群島美濟礁、渚碧礁新建機場成功實施了校驗飛行。報道指,飛行獲得的相關數據表明,兩個新建機場具備了保障民航客機安全運行的能力,將為南沙群島人員往來、 緊急救助、醫療救護等提供便利,同時將為飛經南海地區的航班提供新的備降機場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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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應急單位進入「戰時狀態」

北京巿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昨天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值守應急和信息報送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加強值守應急工作,由今早8時起至17日深夜,各單位值守應急工作進入「戰時狀態」,各單位必須全天候值班,又要求加強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以及應急技術系統保障,「做好800兆電台和應急移動指揮車的使用保障」。

近日網上也流傳一海軍退役士兵被召返部隊執行任務的信函,也懷疑與增兵應付南海危機有關。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民兵預備役人員每年都要進行正常訓練。海軍往年演練中曾有退役士兵特別是退役士官參加,他們經過短期返崗集訓後即能熟練操縱艦艇裝備。

仲裁案的時序表

  •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政府就南海爭議、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向常設仲裁法院提交「仲裁通知暨主張聲明」,開啟了仲裁程序,同時邀請中國參與。
  • 2013年4月25日,南海案仲裁小組籌組完成。
  • 2014年3月30日,菲國遞交多達10冊、約4000頁的「訴狀」。仲裁庭要求中國提出「辯訴狀」,遭北京拒絕。
  • 2014年12月7日,中國發布立場書,仲裁庭於是把這份立場書以及其他相關外交照會,視為中國有關南海案管轄權的抗辯文件。仲裁庭要求菲方於2015年3月進一步提交書面辯詞。
  • 2015年7月7日至13日,仲裁庭就南海案的管轄權以及是否受理,舉行口頭辯論,即使中國拒絕參與仲裁程序,但中國立場書及其他相關外交照會均被仲裁庭納入辯論。
  •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宣布對南海案具有管轄權,且受理此案。仲裁庭在新聞稿中說,中國不參與仲裁程序,並不剝奪仲裁庭的管轄權,而菲國單方面推動仲裁程序,亦非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爭端解決程序。
  • 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仲裁庭召開聽證會,討論南海案的事證及法理依據,以及包括太平島地位在內的其餘議題及可受理性, 並限菲律賓與中國在2015年12月9日以前,檢視並糾正聽證會的文字紀錄。仲裁庭也給予中國機會在2016年1月1日以前,提交書面回應。
  • 仲裁庭開始審理南海案,並表示將於2016年公布裁決結果。雖然中國並未出席任何1場聽證會,但仍被視為仲裁的一方,仲裁結果對中國亦具約束力。
  • 2016年6月9日,常設仲裁法院宣布,將於2016年7月12日公布南海案仲裁結果。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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