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入「公民廣場」 前「雙學」領袖罪成

2016-07-21 12:42:12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去年10月,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去年10月,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香港輕新聞】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佔領運動前夕、2014年9月26日進入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黃、周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羅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東區裁判法庭裁決,裁判官裁定黃之鋒煽「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脫,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以原有條件擔保。三人會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是否上訴。

已報名參加立法會港島區選舉的羅冠聰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仍然認為公民廣場是公共空間,政府曾承諾在政府總部劃地讓市民表達意見,今次被定罪是因為法庭認為公民廣場並非屬於公共地方,對此三人表示不認同。

黃之鋒則表示,由一開始被捕到現在有裁決,道路非常不易行,今日的心情就好像回到9月26日,對未來有甚麼結果充滿未知之數,既擔心,更希望堅持走下去,又表示三人皆不會後悔,當日和香港市民一同開啟、發動整場「雨傘運動」。

By 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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