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金泫松:制裁能阻止朝鮮繼續核試嗎?

2016-10-08 08:00:00
金泫松 김현송

關注朝鮮半島問題,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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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最近十年對朝鮮所作的五個制裁決議,都與朝鮮的試射導彈(包括朝鮮自稱的發射人造衞星即「光明星」)和進行核試有關。踏入二十一世紀,朝鮮是地球上唯一進行核試的國家,而且引以為榮。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曾公開揚言,要用核武器將首爾、東京、華盛頓變成「一片火海」。

2006年7月5日,朝鮮先後向日本海試射多枚導彈,同月15日,安理會通過1695號決議,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譴責,要求朝鮮重新承諾停止試射導彈。決議也要求各方保持克制。決議表示將繼續通過政治和外交勢力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迄今已隔十年,仍無解決問題的善法。

2006年10月9日,朝鮮成功進行了首次地下核試。消息震驚全球,尤其是東北亞諸國和美國。10月14日,安理會通過1718號決議,進行譴責。決議並聲明,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朝鮮不能具有核武國地位。決議又要求朝鮮遵守中、美、朝、韓、日、俄六國於2005年9月19日發表的《共同聲明》,放棄核試和發展核武計劃,並立即無條件重返「六方會談」。該決議決定針對朝鮮的核試和射彈在相關領域採取制裁措施。

2009年5月25日,朝鮮公布再次「成功進行了地下核試驗」。6月12日,安理會通過1874號決議,對朝鮮再度核試表示「最嚴厲的譴責」,要求朝鮮不得繼續核試及射彈,要求朝鮮立即全面執行1718號決議,「全面、可核查和不可逆轉地放棄所有的核武器及核計劃,立即停止一切有關的活動」。決議提及禁止朝鮮武器出口、加強貨物檢查、控制國際資金流動等方面加強對朝制裁。

2013年2月12日,朝鮮進行第三次核試。3月7日,安理會一致通過2094號決議,最嚴厲譴責朝鮮三度核試,要求朝鮮立即退出《核不擴散條約》,譴責朝鮮目前的核活動,包括濃縮鈾活動。決議呼籲恢復「六方會談」,迅速落實六國《九一九共同聲明》,以和平方式實現可核查的「朝鮮半島無核化」。決議新增對朝鮮的金融制裁和限制朝鮮官員的旅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對2094號決議表示歡迎。

2016年1月6日,朝鮮宣布成功進行氫彈試驗。2月7日,朝鮮又宣布用遠程火箭發射了一顆衛星。3月2日,安理會一致通過2270號決議,嚴厲譴責朝鮮無視安理會相關決議,當然也譴責1月6日的氫彈試爆和2月7日的射彈或「射星」,並要求朝鮮放棄其核、導計劃。決議提出了更嚴格的制裁措施,包括各國應禁止向朝鮮運送可能用於核、導計劃的物品;檢查進出朝鮮的貨物;收緊對朝鮮的武器禁運;凍結可能與核、導計劃有關的金融資產等等。決議再次呼籲朝鮮棄核和恢復「六方會談」。

上述五個決議自始至終均未得到朝鮮的尊重,更加談不上遵守。9月9日朝鮮又進行了歷來爆炸力最強大(10至30千噸黃色炸藥的當量)的第五次核試。事後,美國提出要進一步制裁朝鮮。但至今仍無下文,可能是安理會仍需時間商討。至於他日若有新制裁措施出台及是否能有效果,則另作別論,且令人存疑。事實擺在眼前:以前五個決議和制裁均無效,再來一個決議能有效嗎?

既然朝鮮嚴重違反25年前加入聯合國時的承諾,那麼,聯合國理當有適合的應對方法。南非由1974年至1994年也因種族隔離政策違反聯合國憲章,而被暫停止成員國資格。由這一「先例」可見,國際社會假如取得共識,在朝鮮棄核之前,也可以採取一些類似方式,對朝鮮作出警告。

By 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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