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 林鄭:須依內地法律處理

2020-09-08 12:00:47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港台直播片段截圖

【香港輕新聞】廣東海警上月底截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拘捕12名港人,正扣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特首林鄭月娥今日(8日)被問到會否協助安排眾人回港受審,她表示有關人士在內地司法管轄權違反內地法例被捕,須依內地法律處理。

駐粵辦正跟進事件

特首林鄭月娥9月8日出席行會前被問及如何保障12名被捕人士的權利,她指兩年前香港警方與內地公安機關建立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警方知悉有關消息後已通知被捕人士的家屬,若有關家庭需要協助,政府和警方有責任提供協助,而駐粵辦亦已與相關內地執法部門聯繫,全力跟進。

至於港府會否協助安排12人返港受審,林鄭稱事件並非單純返不返港的問題,因為有關人士是在內地司法管轄權違反內地法律而被捕,故需根據內地法律在內地受審。

內地律師求見被拒 稱或控更嚴重罪名

 據《香港電台》指,內地律師盧思位受一位被關押港人的家人委託早前到鹽田看守所試圖會見當事人但被拒,有看守所人員指他沒有「公證書」,不能核實委託人(當事人家屬)的真實身分,但他指出內地刑事訴訟案件,律師不需要提供「公證書」。他又引述有關人員透露,部分人有機會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渡」罪,亦俗稱「蛇頭」。

鄧炳強曾指如涉及通緝人士會根據程序移交香港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8月27日被記者問及相關事件時表示,一直關注偷渡問題,與內地亦有合作機制,如有港人偷渡內地,內地有關部門會通報香港,如果是涉及香港通緝人士,會根據現行程序移交香港。對於上述案件,鄧炳強當時未收到內地當局通報,自己是從媒體得悉事件,未掌握案件詳情,正向相關報門了解情況。

廣東海警拘捕10多名涉嫌非法越境者

中國海警8月26日晚上在微博公布,指廣東海警局在8月23日9時許在粵港東南方向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拘捕包括姓李及姓鄧等10多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士,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中國海警指截獲船艇位置為(21°54'00''N,114°53'00''E),屬「我管轄海域內」。

左圖:中國海警提及截獲非法越境者的位置(圖片來源Google Map)

據報全部被捕港人均有案在身

《自由亞洲電台》27日引述多方消息指,快艇上有12名香港年青人,當時正前往台灣,包括早前涉違《國安法》被補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而其餘被捕人士都曾參與反修例運動,部分人早前在港被拘捕後保釋候審。報道提及,目前這些人正被中國海警扣押,而根據中國刑法,公安局可以以刑事責任對偷渡者進行立案追責,偷渡者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後才會遣返香港。

李宇軒早前涉違國安法被捕

李宇軒在8月10日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罪名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當時表示,警方發現一個團伙透過宣傳和參與的手法,要求外國或國際組織制裁香港,而成員包括李宇軒。他獲准保釋外出,須交出旅遊證件,原定下月須向警署報到。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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