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4名港大生 涉違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

2021-08-18 12:41:33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18 13:02:50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Cover HKU 20210818香港警察直播片段截圖

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月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議案,警方國安處今日拘捕4名港大學生,涉嫌違反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有關人士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有違道德標準。

要求學苑總編及校園電視主席助查

據《學苑》報道指,國安處今早拘捕4名學生,包括已辭任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及李國賢堂前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警方同時要求要求學苑總編輯及校園電視主席協助調查。

李桂華:有人會上形容疑犯「為香港犧牲」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時指,警方早前進入港大學生會辦事處搜證,確認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7月7日開緊急會議前,向七一刺警案疑犯進行默哀,有人形容死者「為香港犧牲」及讚揚他是「烈士」,動議最後以30票贊成,2票棄權通過。

光榮化恐怖襲擊與道德標準不相符

李桂華指,被捕人士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當日學生會評議會的會議有網上直播,會議通過一項議案,之後再透過兩個學生會屬下的社交平台對外發放,內容談及恐怖主義、讚揚和辯解等,案件已有所有元素,並構成罪行。他又形容,動議令人咋舌,相關人士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襲擊及無差別襲擊,與道德標準不相符。

《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七條

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警方將接見其餘與會人士

李桂華補充,被捕4人曾在會上發言,警方亦將接見其他與會者,了解他們在會議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令學生回復正常生活。

李國章曾指不能鞠躬認錯了事

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早前受訪時曾指,對涉事學生知錯並願意悔改感高興,但他們仍須承擔責任,並非鞠躬認錯就不會再跟進,或向涉事學生發警告信、停學,甚至開除學籍。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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