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填紙仔私隱風險大於「安心出行」

2021-10-29 12:28:01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110291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公署28日公布關於食肆對登記顧客資料保障措施的報告,公署發現有食肆對登記的個人資料所採取的保安措施不足,令有關資料可被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閲或使用。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登記資料代替使用「安心出行」,涉及的私隱風險較大。

資料保留期間符合條例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28日公布關於食肆對登記顧客資料保障措施的報告。為應對疫情,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施加規定,食肆負責人須確保顧客在進入食肆前利用手提電話流動應用程式「安心出行」掃瞄場所二維碼,或登記其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食肆的日期及時間,並保留書面或電子記錄31天。

2110294有食肆沒有保持時刻蓋好表格收集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自有關規定於今年2月18日實施後,私隱專員鍾麗玲對14宗投訴,對相關食肆沒有妥善處理顧客登記資料展開調查;涉事14間食肆為顧客登記資料所訂的資料保留期間不超過31天,不會超過達致原來目的實際所需時間,做法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有食肆對資料保安措施不足

另外,私隱專員發現11間食肆使用共用的登記表格或登記簿、有1間食肆沒有時刻保持蓋好表格收集箱,以及1間食肆使用尚未剪開的共用表格。私隱公署指,以上情況均顯示該些食肆對登記的個人資料所採取的保安措施不足,有關資料或可被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閲或使用,違反《私隱條例》保障資料的規定。

2110292有食肆使用共用的登記表格或登記簿(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2110293有食肆使用尚未剪開的共用表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公署表示,涉事的14間食肆其後已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惟考慮到防範於未然,私隱專員決定向所有涉事食肆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涉事食肆採取適當及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顧客的登記資料,並指明涉事食肆須採取的步驟防止違反再發生;包括制定書面政策及指引予職員,並透過定期傳閱指引文件及提供培訓,提升職員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

填紙仔的風險大於安心出行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為保障個人資料,市民應注意向不同食肆提供個人資料所帶來的私隱風險,尤其是習慣經常到食肆堂食的市民,如選擇以登記資料代替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便可能需要每天向不同的食肆提供個人資料,其中涉及的私隱風險比「安心出行」大。

 

調查報告:

《在預防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下食肆對登記顧客資料的保障措施》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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