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正積極研究23條立法惟未有時間表

2022-07-20 12:37:19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207201香港旅發局/政府新聞處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0日表示,當局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積極研究,強調23條立法是《基本法》給予的責任,但目前未有時間表;他指七類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有兩項或部分與《港區國安法》重複,有五項罪行未有完善法律,須審慎處理。

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0日上午於《香港電台》節目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基本法》給予的責任,當局正在積極研究,適時及深思熟慮進行,會謹慎地做充分的法律研究,而法律亦要有確定性,但目前未有具體的時間表。

林定國指,七類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有兩項或部分與《港區國安法》重複,有五項罪行未有完善法律,須審慎處理;《港區國安法》實施只有兩年時間亦是新的法律,在普通法制度中,判案會令市民更加理解法律,案例可扮演角色,以助市民理解法律原意。

保釋條件與國安法相類

對於23條立法的保釋條件是否與《港區國安法》第42條所訂明的情況相類,林定國指,最近有案例指出有關保釋條款不只限於《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亦適用於所有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包括煽動意圖罪。

林定國表示,無論現行及將來刑事罪行,如法庭認為觸及國家安全,按照法理邏輯,必須適用《港區國安法》第42條保釋安排;《港區國安法》開宗明義規定, 必須遵從基本法保障人權,《港區國安法》不是不准保釋,但保釋門檻與之前有分別,其他司法管轄區也有類似安排。

美方報告屬於恐嚇威脅

美方早前發表報告,點名或會制裁林定國及處理國家安全罪行的檢控人員,林定國回應指,特區政府及他對此嚴厲批評,認為背後動機明顯,謂研究報告並無證據,屬於恐嚇威脅;對於前線的人員仍堅持工作士氣高昂感到高興,對無理的威脅,沒有退縮。林定國期望可邀請到有公信力人士,如退休法官、商界人士等,以不同方方式及渠道,對外宣傳香港的法治制度。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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