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博評】張競﹕解析強權海空機艦迫近對陣安全性

2023-06-07 16:57:43 最後更新日期:2023-06-08 16:01:18
張競

中華民國榮民,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

346077716 890131462728359 5663445903148073333 n編按:132艦蘇州艦所謂切向美軍驅逐艦鍾雲號的航向,其實幾乎沒有危險性,因為當時蘇州艦是幾乎全速前進超車,快鍾雲號很多,速度差決定兩者幾乎沒有可能相撞。(圖片來自美國海軍)

美國印太指揮部5月30日發布聲明,指控中國大陸殲-16型戰機5月26日在南海空域,高速急遽轉向穿越美軍RC-135型偵察機前方,產生亂流衝擊美機。隨後在6月3日美軍鍾雲艦(USS Chung-Hoon)通過臺灣海峽時,遭致解放軍蘇州艦自左舷接近追越,並以極近距離穿越鍾雲艦艦艏前方,引發美軍發表聲明抗議。

自從前述事件發生後,筆者曾經以《美艦與共艦在臺灣海峽再搶船頭,如何論斷雙方是非》為題,針對中國大陸與美國依據2014年4月所訂《海上意外相遇規則》(CUES:Code of Unplanned Encounters at Sea)為基礎,在2014年年底所簽訂之《中美關於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諒解備忘錄》以及後續2015年9月再簽訂之《海空遭遇安全行為規範諒解備忘錄補充規範》內容,在社交媒體帳戶撰稿切入,希望就雙方協議文字來評斷其中是非。

Kashin class DDG in the Med 1967編按:蘇聯海軍當年更多和北約海軍「貼身交鋒」的地方,是地中海。這是因為地中海遠較風平浪靜,更易偵察之餘,航速和角度都易控制。(網絡圖片)

但後續因為美國印太指揮部再度發表聲明,援引國際法條有關海上船隻避碰規則(亦稱避碰章程),指控解放軍海軍蘇州艦違反相關規範;因此筆者再度以《對美軍指控蘇州艦違反『避碰規則』之法理分析》為題,再度於個人社交媒體帳戶撰稿,針對美軍聲明用辭用語,並逐條分析正式名稱應為《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1972簡稱COLREG)各相關法條,希望能夠深入說明雙方爭議是非所在。

 pasted iA編按:艦隻作為船,在海上規避碰撞當然也應遵守國際所承認的避撞守則,例如COLREG 1972。能與以遵守的話,至少可以在軍事對峙中避免大部分不必要的事故。(圖片來自連結1連結2)

前述兩篇文稿都獲得媒體轉刊,讀者們應當可從網路中依據前述題目查閱到全文,在此就不再贅述其中內容。本文現在要從現實技術面,其中包括氣象、海象、能見度、通信、可用海空域範圍以及周邊海空活動等要素,來探討中國大陸與美國這兩個強權,雙方軍事機艦在海空域相互迫近對陣時,究竟安全性高低狀況能到何種程度?

首先要談到氣象因素;通常軍事機艦在執行迫近攔截與壓迫目標運動時,假若能夠有所選擇,通常都會考慮氣象因素。氣象會影響到軍事機艦之運動性能以及操控靈活性,特別是空中雲層更是影響戰機攔截任務之重要氣象障礙。戰機穿越雲層時若不是會影響飛行操控人員目視狀況,就是積雨雲還有可能存在雷擊或降水等影響飛航安全之危險因子,對於執行攔截任務來說,確實是不利因素。

 本年初殲16攔截美軍RC-135偵察機時,曾緩慢接近過一段時間,但由當時各機翼面活動情況來看,似乎殲16並未有做出移近的動作。有可能只是氣流驅使而已。

正因如此,戰機會發生空中攔截迫近對陣狀況,通常都是在氣象條件相對穩定空域發生。在氣象條件惡劣,並且有可能影響飛航安全時,基本上就不太可能去進行任何情報偵察飛航任務,因為惡劣天候亦會降低情報偵蒐裝備運作功能,此時派遣戰機進行跟監,透過迫近壓迫干擾時,相對風險就會升高,所以此種驚險鏡頭確實也不太可能登場。同樣派遣戰機針對艦艇實施威嚇性迫近飛航時,亦會考慮氣象條件,不會在不適合低空飛航之氣象條件下,貿然實施此等作為。

相對上海象對於艦艇迫近目標艦艇實施威嚇與壓迫運動,其影響程度亦是相當顯著。受到海象惡劣波濤洶湧影響狀況下,艦艇要在海上維持既定運動航向與速率已經相當不易,此時還要冒險迫近目標艦艇,壓迫其運動轉向,其風險亦會急遽增高。因此就歷年來各個不同國家艦艇在海上透過迫近目標,阻礙其航向或迫其改變速率,以便實施威嚇與壓迫運動之歷史案例來看,鮮少在海象惡劣情況下實施,其最重要原因就是不容易掌握運動性能,同時又須承擔較高意外危安風險。

pasted image 0編按:北大西洋理論上應是美蘇軍艦經常「交鋒」的海域,但因為風浪極大,接近時很難維持位置,更容易發生碰撞,所以這距離更多是中距離監察而已。(圖片來自連結)

其次就要談到能見度;在前述討論氣象與海象條件時,其中除影響機艦運動性能外,氣象與海象不理想時,機艦操縱者能見度亦會受到影響。就算氣象與海象效應不會影響軍事機艦運動性能,只要是因為霧霾、降水或是夜暗造成視界降低狀況時,通常都會讓軍事機艦實施戰術運動或維持編隊隊形受到影響。而此時軍事機艦要迫近目標機艦實施威嚇與壓迫運動,其難度更是會急遽提升,發生碰撞風險更是不在話下。

A11巴倫支海手術刀事件中,挪威P-3B首次拍得SU-27的清晰照片,同時也在17分鐘的糾纏中「領教」了該機的靈活性和低速操控能力。不過當時辛巴爾上尉選擇在那區進行抵近攔截,除了天氣合適、能見度相當高外,該空域仍然是莫曼斯克地面雷達的監視範圍,偵察機更難脫身。(圖片來自空軍之翼網站)

軍事機艦迫近目標機艦實施威嚇與壓迫運動,其實就是擺明要使對方屈服改變航向與調整速率,假若在迫近時因為視界降低,在視界降低條件下摸索迫近,絕對是沒有辦法讓對方感受到壓迫感,此時就會無法達成威嚇壓迫效果,所以回顧軍事機艦在海空域迫近對陣歷史案例,鮮少是在夜間或是霧霾以及落雨狀況下進行;總是會在視界狀況良好,能夠讓目標艦注意到攔截任務艦艇從遠方迫近,讓其有足夠時間改變航向與調整速率,以免發生碰撞事件,最主要因素就是權衡運動安全與任務效應後,避免在視界不良實施此等任務。

再者就是要談到通信,基本上進行攔截威嚇與壓迫運動之任務機艦,都會與目標機艦建立通信聯絡;除查詢對方身分進行辯證外,更會明確表達本身意圖,甚至在必要時更會表述本身所採取航向與航速,再加上所欲運動抵達目標艦艇之相對位置,並且還會挑明要求對方機艦,採取何種運動航向或是調整速率。總而言之,就是不會亂打啞謎,將醜話說清楚講明白,其實亦是考量迫近威嚇與壓迫對方運動時,能夠降低意外碰撞風險。

 

五月中時又有一架殲11系戰鬥機在台海南入口附近攔截一架RC-135偵察機。該機雖做出飛掠機首看似危險的動作,引擎噴氣也令RC-135震了一下,不過這次飛掠距離比一般美俄對峙時遠得多,很難算得上威脅航空安全。

此外此等海空迫近對陣威嚇與壓迫運動,鮮少是在狹隘海道、水域或是飛航受到限制空域中登場,多半都是在整個過程都不會受到妨礙航行地形限制之開闊海域中實施此項任務。而且可用海空域範圍是要與周邊海空活動合併考量,就算海空域相當遼闊,不會受到任何阻礙航行地形限制,但若是周邊海空活動無關航機與船舶太多,讓整個迫近與壓迫運動無法順利施展,此時通常攔截與壓迫驅離任務機艦,都會因為考慮本身航行運動安全與干擾其他航機與船舶活動,因此放棄實施前述任務。

經過針對攔截與壓迫驅離任務,檢討執行安全性各項要素後,各位讀者不妨回頭檢視前述兩項事件,逐項就氣象、海象、能見度、通信、可用海空域範圍以及周邊海空活動等要素,就能夠認識到儘管表面上看起來鏡頭相當驚險,但其實各方都還是能夠沉著應對,必然是有其道理存在。鐘雲艦值更官面對蘇州艦穿越艦艏,並未啟動碰船警報器,更可證明其對於是否存在碰撞危機胸有成竹,能夠老神在在通話廣播,其實就可理解碰撞風險其實並沒有西方媒體所炒作那樣嚴重

lh0hik8u3dez編按:1976828日在伊奧尼亞海(希臘西部外海),美軍加西亞級反潛護衛艦USS Voge的船員發現一條675型巡航導彈核潛艇(北約代號回聲2)的潛望鏡。護衛艦直駛向該潛艇,潛艇發現後立即緊急下潛,但仍被撞上左舷,並導致帆罩及其中一個導彈艙嚴重受損,護衛艦則船頭及艦體聲納位置也受了重傷。(圖片來自FAS)

假若讀者有興趣,不妨到網路尋找2020年1月10日美艦USS Farragut遭致俄羅斯軍艦追越影像,或是1976年美國軍艦USS Voge與蘇聯Echo級核導彈潛艦K-22碰撞事件照片記錄,到那種失控程度才是存在真正嚴重風險,相對起來這兩次共軍與美軍機艦迫近對陣,若論態度負面針鋒相對那是毋庸置疑,但若是高估其存在風險,其實真是未見得那樣嚴重。

但這種事總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許多意外都是未能有效管理控制危安因素所致,迫近攔截與壓迫驅離任務本來就是具有此種冒險本質,這亦是本來軍事機艦經過訓練,所必要承擔之任務風險。至於美軍印太指揮部故意裝傻,還要硬扯國際海上航行避碰規則,大家看看笑笑就好!

發佈於 軍事博評
By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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