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美國考生SAT近滿分 遭六名校拒收提出訴訟

2023-06-10 14:40:18 最後更新日期:2023-06-10 14:46:05
城樂

香港輕新聞編輯,關注科技和外地趣聞。

230610 1王喬恩(Jon Wang)(美國亞裔教育聯盟YouTube擷圖,哈佛大學圖片)

《霍士新聞》(Fox News)8日報道,一名亞裔美國考生在SAT高考中取得幾乎滿分的成績,但仍遭哈佛大學等六間美國名校拒收,有非營利組織作代表向最高法院提出集體訴訟,批評美國「平權法案」反而令亞裔學生受到歧視。

高考成績差十分滿分

《霍士新聞》報道指,佛羅里達州的18歲亞裔高中生王喬恩(Jon Wang)在美國SAT高考中獲取1590分,近乎1600分滿分,其中數學成績取得滿分,高中GPA平均成績亦達4.65。

王喬恩表示自己向六間美國頂級名校提出申請,包括麻省理工學院、加州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大學、哈佛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但是全部申請都遭拒絕。王喬恩說,他在申請入學過程中多次受朋友和學校輔導員警告,指亞裔美國人尤其更難成功申請入學。他最後成功申請入讀喬治亞理工學院。

訴訟指違反民權法案

王喬恩已參與由非營利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向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提出的集體訴訟,訴訟指控兩間大學在招生過程中考慮學生的種族背景,從而對亞裔學生作出歧視,違反美國《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

或會推翻平權法先例

訴訟同時亦針對美國學校以「平權法案」或「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手段招生,其目的是依據種族或性別等因素,為少數和弱勢群體在入學配額提供優待而達致權利平等,但同時亦令平均成績較高的亞裔學生受較差對待而形成歧視。

《霍士新聞》報道指,如果訴訟成功,有機會推翻2003年格魯特訴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的先例案件,當時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學校為促進種族多元化而以學生種族作錄取程序的考慮因素並不等同種族配額的違憲行為。

SFFA訴訟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案件將會在7月4日前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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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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