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 叛國叛亂等可判囚終身監禁

2024-03-08 11:01:39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403081立法會圖片

特區政府8日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作首讀及二讀。立法會將於上午11時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草案文件共212頁,分為9個部分。草案提出叛亂罪、叛國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立法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

特區政府8日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刊憲,並將提交立法會審議,作首讀及二讀,法案委員會下午亦會舉行兩節會議審議草案。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7日發表聲明表示全力支持,指今次立法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23條立法既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

叛亂叛國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共212頁,分為9個部分,叛國;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執法權力及訴訟程序;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及相關保障;以及相關修訂等。

草案提出建議,「叛亂」、「叛國」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可判囚14年;「煽惑公職人員離叛」可判囚7年,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加刑至可被判囚10年等。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42811e/cs3202428112.pdf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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