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 各被告刑期一覽

2024-11-19 11:48:58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19 12:09:58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2411192

民主派2020年策劃的「35+」初選案中,共45人涉《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該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

高等法院19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進行宣判。該案為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此次宣判備受關注。香港警方2021年1月採取行動拘捕50餘人,涉嫌組織策劃或參與2020年所謂立法會「初選」,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

首被告戴耀廷被判囚十年

該案於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後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處理。審訊過程中,有31人陸續認罪,另外16人拒不認罪。經過繼續審訊,法院2024年5月30日對拒不認罪的16人進行裁決,14人罪成,2人脫罪。該案共45人涉《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各被告判刑結果如下表:

被告  刑期
戴耀廷  10年
鄒家成  7年9個月
趙家賢 7年3個月
吳政亨 7年3個月
何桂藍 7年
區諾軒  6年9個月
林卓廷 6年9個月
梁國雄 6年9個月
余慧明  6年9個月
何啟明  6年7個月
施德來 6年7個月
柯耀林 6年7個月
鄭達鴻 6年6個月
楊雪盈 6年6個月
彭卓棋 6年6個月
黃碧雲 6年6個月
陳志全 6年6個月
鍾錦麟 6年1個月
伍健偉 5年7個月
林景楠 5年2個月
楊岳橋 5年1個月
岑敖暉 4年6個月
黃之鋒 4年8個月
尹兆堅 4年8個月
馮達浚 4年5個月
劉澤鋒 4年5個月
譚得志 4年5個月
胡志偉 4年5個月
朱凱廸 4年5個月
黃子悅 4年5個月
吳敏兒 4年5個月
劉頴匡 4年5個月
袁嘉蔚 4年3個月
岑子杰 4年3個月
李嘉達 4年3個月
譚凱邦 4年3個月
呂智恆 4年3個月
王百羽 4年3個月
徐子見 4年2個月
毛孟靜 4年2個月
譚文豪 4年2個月
郭家麒 4年2個月
范國威 4年2個月
梁晃維 4年11個月
張可森 4年11個月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4-11-19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