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三項控罪成立 最高面臨終身監禁 明年1月求情後判刑

2025-12-15 11:39:53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25121512019年7月8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白宮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Mike_Pence Twitter 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15日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3間公司亦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名成立。法庭將於2026年1月12日起聽取辯方求情,預留四天,其後擇日判刑。

黎智英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於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宣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Jimmy Lai)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相關罪行的案件。現年78歲的黎智英面對三項控罪:兩項《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的「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法庭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組成合議庭,裁定黎智英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三間相關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網際網路有限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兩項罪名成立。判辭長達855頁,法庭信納黎智英為本案幕後主腦,對中國懷有長期怨恨,其證供前後矛盾、不具可信性。

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及全部被告)方面,法庭裁定全部被告罪成。判辭指出,涉案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旨在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藐視及離叛。法庭認為,《蘋果日報》不僅報道事實,更專注挑選「抗爭、逆權、制裁」等議題,集中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已遠超新聞自由範圍。黎智英有意識利用報紙平台及其個人影響力,推動持續活動,目的包括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合法性與權威,並損害政府與居民關係。《蘋果日報》高層及其他同謀不僅知情,且自願參與其中。

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涉及全部被告)方面,法庭同樣裁定全部被告罪成。判辭顯示,大量證據證明《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反中立場,並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從報紙社論、論壇、黎智英文章、Twitter帖文及直播節目可見,其策略轉為較間接隱晦,但意圖未變。即使知悉法律風險,黎智英僅作形式調整,而非實質改變。《國安法》生效前與高層達成的協議,亦在生效後延續。法庭強調,證據清楚顯示黎智英與他人共謀危害國家安全。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

在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僅涉及黎智英)方面,法庭裁定黎智英罪成。判辭指,《國安法》生效前,黎智英與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等人達成協議,進行國際游說,尋求外國支持香港抗爭,並有意將制裁納入活動。Mark Simon被形容為神秘人物,在美國積極安排黎智英與華盛頓官員會面。法庭總結,黎智英唯一意圖是推翻中共政權,即使犧牲香港利益亦在所不惜。

此案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審期長達156日,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至2025年8月完成結案陳詞。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還押,至今逾1,800日,多數時間獨立監禁。

勾結外國勢力罪可判終身監禁

根據《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行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較輕者判3至10年;煽動罪最高判2年監禁及罰款。法庭將於2026年1月12日起聽取辯方求情,預留四天,其後擇日判刑。同案8名已認罪被告(包括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等及重光團隊成員)亦將隨之判刑。

黎智英聞判後神情平靜,向旁聽的妻子李韻琴、幼子及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揮手致意。法庭外,大批市民通宵排隊旁聽,警方部署反恐特勤隊、裝甲車及大量警員嚴陣以待。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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