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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花》FB 圖片
必須談今期《字花》的失格。向讀者普及一下,《字花》文學雙月刊始創於2006年,內容涵蓋文學、視藝及文化評論。雖然《字花》董事局中人與編輯時有更迭,香港藝術發展局對其予以長期支持,畢竟香港始終做文學的園地珍貴。過去頗長一後時間,《字花》董事局與編輯委員會有明顯政治向導,喜打直球不打擦邊,至近年有所轉型。
事件曝光始於序言書室於1月24日發聲明拒售第118期《字花》,聲明清楚講明該期封面(流淚男孩特寫)未獲當事人同意,基於倫理考量質詢後,未獲該刊新任主編黃永亮(筆名紅眼)的正面回應。其後《字花》如期開售,長期支持、等待回覆的序言書室,卻發現自己於分銷點中被無聲除名。
其實序言書室已經很客氣。自二十年前,序言書室自《字花》創刊起即作為銷售書店之一。「我們懷著善意再與《字花》主編溝通,希望他們回應我們的疑慮,或者作出補救,又或指出書店的盲點,讓我們理解主編的理由,從而可以照樣出售」。黃永亮表示需要請示董事會,待下周二(27日)再回應。而《字花》董事會亦發聲明,「董事會在得知《字花》第118期封面選用一張人物肖像照片事件,曾多次表達疑慮,並在得知付印後,就出版流程給予相應的工作流程行政指令,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在獲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前,本期不允上架。然而,因主編表示無法信服,董事會基於尊重編採自主原則,並沒有強制禁止出版及上架。」換言之,黃永亮並無主動向董事會就爭議事件通報,亦無轉達序言書室的溫言。
武斷一點說,黃永亮為了堅持自己的審美,敷衍了序言書室、騎劫了《字花》與整個董事會、消費了大埔宏福苑的故事、浪費了藝發局的年度資助。文學界與愛好者幾乎一面倒炮轟黃永亮,有與他共事過的人直指其行政倫理一向不敢恭維。更多人點出,文學雜誌與新聞社會紀實之間有距離、有界線。黃永亮亦終於發表聲明「自白」叫屈,行文之間構陷了全世界的迷醉而他獨醒。
其聲明中點出,在十二月底的一次「藝發局人員旁聽的字花董事會會議」,「字花董事都是資深傳媒人和文化界學者」,「他們本身亦理解」。一手先將全地球拉進泥漿,外人不知就裏,看不清「旁聽」二字以為藝發局有積極參與。其個人聲明內文,與前述序言書室與《字花》董事局的聲明,犯駁之處不多,沒有羅生門。故,更能突出黃氏力排眾議的英雄氣魄。最後一段,更是點睛之筆:
「董事會昨日已經收到我的請辭通知,於今早接納。我會盡力協助完成第118期的重修重印及第119期交接。荒腔接棒,走板下馬,自知多年來都不是一個受文藝圈子歡迎的人物,但交由這樣一個獨斷任性的人嘗試經營文學老品牌,對當初力排眾議的董事,我始終心表感激。見網上有人形容是字花之亂,那亂臣已去,希望新一任主編能夠帶領字花恢復原來面貌。」把水搞渾拂袖而去,等於沒有發生過,自然再一次引起公憤。臭屎愈挖愈多,包括黃永亮於擔任《字花》主編時,與《明報》聘約重疊。
筆者觀之,事件可以折射出的香港文學雜誌生存生態、公共資助與創作自由的張力,還有廣大文化愛好者對於肖像與其歸屬倫理的討論。回歸事件本身,當文學雜誌被主編騎劫,把悲劇鑄成封面搞噱頭,是公論焦點。小部份黃氏的支持者緊咬一個理由,「香港沒有肖像權」。主編大人,法理上或許站得住腳,但文學講的是真善美,真實的歸宿也是美。法理無礙,但過不了人性的試煉。主編大人的解剖刀,將被攝影者的苦難剖開示眾,血淋淋的呈現真實,意欲何為。
所謂「法理情」,過了法理關卡,卻在「情」字上赤裸裸地潰敗。做文藝,若抽離了人性,邏輯上可以成立,但那不過是標本製作者的自我陶醉。讀者見到封面,直面一個孩子的破碎眼神時,看到的是文學的深度,還是傷害的消費?文學本該療癒、反思,而非在傷口上撒鹽,還美其名曰「社會關懷」。文學刊物封面決不是普立茲獎的競技場,更不該成為主編自爽的平台。強行將《字花》綁上這艘船,害了刊物的靈魂,踐踏了文學的本質。黃氏亦忘了倫理有重量。當文學被淪為視角暴力工具。害了刊物,害了文學,更害了那些期待文字能溫柔觸碰世界的大眾。文學不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而是以悲憫之心,在黑暗裡點一盞燈。
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更可笑的是,明明有無數藝術加工逃生門,比如遮全相只留雙眼、馬賽克處理、甚至開天窗留白,這些都是對苦難最基本的尊重。但主編大人偏要選擇最粗暴的方式,將個人審美與社會議題強行綁定,彷彿唯有血淋淋的直視才配稱「深刻」。這不是勇氣,而是冷血;不是文學,而是去良善化。若連這點都拎不清,不如早早離開。黃氏亦終於做出了絕大部份人都點頭的決定。尤為奇詭,黃氏1月26日被指同時打幾份「全職」工,最終結果是「請辭不成反被炒」。一場茶杯裏的風波,最終由《字花》董事會代表親向序言書室解畫,當期《字花》亦會重印。
行文至此,感概有二。第一,關於一份文學雜誌的機構管治,《字花》12月李黃兩編交接就弄出如此大事,董事局乃至編務都責無旁貸,豈能以尊重編輯自主就由他放肆,何況《字花》更是獲得藝發局港幣數以百萬計的年度資助,今次因人而廢事,有沒有浪費公帑?這個更是需要向公眾交代的問題了。第二,又可其可悲,在筆者眼中的一件文壇大事,卻又在香港新聞中浸沒無聲。文學之於我城的地位與價值,到底有多高。
本文作者﹕黃冠麟 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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