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Shut the Fake Up:拒絕血腥傳播—別讓你的同情心 淪為演算法的燃料

2026-07-20 10:07:53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0 15:35:53

 749355518 1511247811018268 8663342511348129090 n 1編按:呼籲拒絕分享殘虐待動物行為,本來就是各動保協會的專業意見,甚至是經由相關專業知識建議的SOP(標準作業程序 /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網絡圖片)

「無論如何,不管你在看到虐待動物的行徑時有多麼憤怒,千萬不要與這些內容互動……正如前文所述,分享虐待動物的內容——即使是為了提高人們的警惕或表達憤慨——也會增加其傳播範圍。請千萬不要分享此類內容!」—— 社交媒體反虐待動物聯盟(SMACC)

「如果你看到一段涉及動物的影片,並對其福祉感到擔憂,首先不要分享或評論該影片。儘管直接在發布源頭表達你的反感和譴責是非常自然且令人想做的舉動,但這樣做會增加影片的熱度,進而可能鼓勵製作者製作更多此類內容,最終對動物造成更深的傷害。」—— 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

 images 40編按:如果真的想保護動物,該做的是吸引更多人關注事態及引發共情,而不是利用血腥畫面引發更多觀者的獵奇心甚至想出風頭的心態,這樣只會把事情愈搞愈糟,甚至可能出現模仿犯。(網絡圖片)

近日,廣東揭陽虐狗案的血腥影片在網絡上瘋傳。香港部分網民強烈反對社交平台及動物福利組織移除相關內容,並高舉「捍衛知情權」、「拒絕粉飾太平」的旗號抗議。然而,這套論述表面上訴諸言論自由與公眾知情,實則對於保護動物權益毫無幫助。

主張公開影片者最常見的理由,是認為唯有廣泛傳播血腥影片,才能引起公眾關注。但傳播學與犯罪學的實證研究均指向相反結論。在社交媒體演算法運作下,無論是出於義憤的轉發,還是痛斥的留言,都會被社交平台歸類為高互動訊號,從而不斷推高內容曝光率。國際動物權益組織Social Media Animal Cruelty Coalition(SMACC)早已警告,公眾的憤怒恰恰為施虐者提供了「注意力」的回報。當網民瘋狂點擊與分享時,其行為正不自覺地與演算法共謀,為虐待內容注入持續傳播動能,最終與保護動物的初衷背道而馳。

 748740236 1511247804351602 938068113288508857 n編按:愛護動物協會呼籲刪除片段以免出現模仿行為,卻遭網民大舉攻擊,被逼撤回要求甚至取消賣旗。這原本是動保界相當一致的共識,卻被人惡意攻擊,甚至有不明就裏的人站在網民一邊,其實相當荒唐。(網絡圖片)


放任未經處理的暴力內容在網上散播,對公共心理健康構成的威脅是深遠且具破壞性的。首先,血腥畫面會對無辜觀眾造成二次心理創傷(Secondary Trauma),而在更深層的心理機制上,心理學的「涵化理論」(Cultivation Theory)表明,長期高頻接觸這類視覺暴力,會使大腦逐漸麻木,產生「去敏感化」(Desensitization)效應,削弱公眾對殘忍行為的天生排斥。最危險的是,這種集體免疫力的退化,最終會透過「觀察學習理論」(Observational Learning Theory),為邊緣人格者提供病態的模仿藍本,誘發「模仿效應」(Copycat Effect),從而催生更多殘酷的虐殺行為。

 747718473 1511247861018263 899354642502002061 n編按:CNN對於跨國販狗集團殘忍對待動物的片段,促成西方立法禁制殘暴對待動物的影片在社媒上流傳,有些人覺得西方做法或法律可行,但一到自己不順心時,又很雙標的加以拒絕?(網絡圖片)


正因如此,主動阻斷虐待動物影片的傳播鏈,已成為國際立法趨勢。2023年,英國廣播公司(BBC)揭露一個橫跨印尼、美國、英國等國的全球線上「虐猴網絡」黑色產業鏈,不法集團「度身訂造」虐殺幼年長尾獼猴的變態影片供顧客觀賞,促使英國政府快速修訂《網絡安全法案》(Online Safety Act),強制社交媒體巨頭必須主動審查並刪除平台上的虐待動物內容,否則面臨巨額罰款。與此呼應,美國聯邦法設有《禁止粉碎動物影片法》(Animal Crush Video Prohibition Act, ACVPA),把製作、銷售、分發虐殺動物影片定為聯邦重罪;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亦強制社交平台必須迅速移除包括虐待動物在內的非法暴力影音,否則將面臨高達全球年營業額 6% 的嚴厲處分。這些國際法理實踐清楚表明,預防性阻斷是打擊虐待動物的重要手段

 
阻止網上散播暴力內容,並不等同剝奪公眾知情權。要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必須嚴格區分「新聞專業記錄」與「獵奇暴力傳播」的界線。新聞媒體完全可透過嚴謹的文字,以及馬賽克或模糊化的影像,在不剝奪公眾對事實認知的前提下,報道事件進展並追蹤施虐者,這已足以達成強大的輿論監督。英國皇家預防虐待動物協會(RSPCA)、美國預防虐待動物協會(ASPCA)等組織的共識,均反對傳播任何未經審查的虐待動物影像,以防止模仿效應及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兒子曾經寫信:「我愛爸爸媽媽」90年代轟動新聞 #陳健康事件  ,上水天平邨悲劇,網傳渣男人夫事後生活狀況+靈異事件|附心理分析|近況|婚姻愛情|人生故事|香港奇案|粵語|廣東話|電台|Podcast編按:其實無論是網民抗議虐待動物片段被刪,到抗議陳冠希相關片段被刪,總會令人想起年代更久遠的陳健康事件。雖然三者性質都各有不同,但也反映了很多觀者其實都不是以關心議題的角度出發,而是用著看好戲、得到情緒價值這點去幹的….....


香港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反對下架的聲浪中,夾雜了「盲目正義者」與「獵奇消費者」兩類群體。前者出於真誠的同理心,對虐殺動物的行為感到憤怒,卻對世界各國政府及保護動物機構的專業做法一無所知。他們誤以為「下架 = 掩蓋真相 = 放過兇手」。這群網民的初衷是善良的,但其論證邏輯卻陷入了盲區,忽略了網絡演算法的嗜血本質,更未意識到自己每一次轉發、爭辯與點擊,都在客觀上淪為施虐者套現流量的「精神燃料」。這種用感性情緒代替科學倡議的對抗方式,非但未能拯救生命,反而在無形中推波助瀾。

749566798 1367332258674745 5497925394464516537 n編按:在相當長時間內,很多身份隱藏(就是今天的鎖個資)的網民,對於所謂民眾知情權有很深的曲解,以為公眾人物的私隱是完全可以公開讓他們看個飽的。這種實際上為了一己私欲,對方名譽甚至生死都沒有所謂,還美其言曰此乃天賦權利,其實相當可怕。(網絡圖片)


另一類反對下架血腥影片的人,是濫用言論自由的「獵奇消費者」,這種將個人私欲美化為社會公義的投射,在香港互聯網歷史上早已寫下前科。回顧 2008 年陳冠希私照外洩事件,當警方依法阻止照片散播時,曾掀起數百名網民首次大規模上街示威。他們怒吼「警方處理不公、只為權貴服務、打壓網上言論自由」,要求警方「直搗源頭,捉拿富家子弟陳冠希」。當時的《蘋果日報》社論甚至推波助瀾,聲稱「正確做法應是保護普通市民,而對公眾人物的隱私就可以不了了之」。這場被粉飾為「捍衛自由」的運動,實際上是一場對當事人集體施加的「影像性暴力」。公眾對含淚剖白的受害者毫無憐憫,甚至在當事人受訪後向廣管局投下 215 宗刻薄投訴。他們對雙方同意的私密行為橫加指責,卻對傳播照片、消費受害者的集體加害甘之如飴。

749286541 1011878491477214 601687350751234395 n編按:回想2008年,有些「傳媒人」自詡維護公眾利益/知情權的「大義」,卻利用公眾的集體偷窺慾不斷傷害幾位當事人(尤其受害的女性),其專業操守和道德水平實在只能用「令人驚訝」來形容。(網絡圖片)


這群獵奇者至今未有過絲毫羞愧與反省,如今只是把 2008 年的舊劇本重新抄寫了一遍。他們將對「影像暴力」的嗜血窺伺,重新寄生於「知情權」與「對抗粉飾太平」等宏大的自由話語之下,在心安理得地將快樂建築在痛苦之上的同時,依然拒絕承擔任何社會責任。從當年的「誓死捍衛私照傳播權」,到今日的「反對下架虐殺影片」,這種自相矛盾的「正義感」,只是十多年來香港網絡社群未曾成長的荒謬縮影。


為保障動物權益,世界各國政府、專業動物福利機構及公共衛生專家,均倡議「預防性阻斷原則」,阻止血腥影片的散播。香港部分網民的主張顯然與世界脫軌。不論是披著自由外衣的嗜血獵奇者,還是用錯方法的盲目行義者,皆無法真正推動動物權益與司法改革,反而會刺激更多極端內容的生產,最終受害的只會是更多無辜生命。

 20200212AA2編按:雖然性質有不同,但傳媒被要求不要對自殺新聞內容有過多描述,其實不也是基於同一道理?為何這可以接受,其他同類型要求卻不可接受?(網絡圖片)

發佈於 博評
By 2026-07-20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