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重啟「冷宮」發電方案 專家疑變相加電費

2016-09-21 14:17:53
秦楚天

香港輕新聞編輯

P4_LPS 2016年初始建的新燃氣聯合循環發電機組 L10 座落南丫發電廠。(圖片來源: 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輕新聞】政府在昨日的行政會議上,批准通過香港電燈(02638)興建一台造價超41億港元的天然氣發電機組(L11),工程目的是為達到2020年燃料組合目標。然而有環保團體及學者質疑該項目在兩年前曾被擱置,懷疑工程此時投入可能會提前令電費加價,遂促請政府解釋「轉軚」原因。

項目曾遭政府否決

在立法會2013年對港燈2014至2018年發展計劃的評價中,曾聲明對當時已建議興建的L11項目不予採納。行政會議認為,首先根據當時本地最高電力需求預測,認為2018年前不需興建L11機組,該計劃推遲至2018年後並不會影響港燈供電可靠性;其二,港燈若無L11機組,仍可達到2015至2017年污染物排放上限要求。(詳情點擊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今年初已開建L10

為取代2020年退役的一台舊燃氣機組GT57,今年初港燈曾落實興建一台新燃氣發電機組L10,目前該工程正在南丫島上進行。新獲批的L11機組,最快今年內動工,發電功率將會由目前的34%提到2020年的50%,2022年投產時更將升至55%,以達到政府燃料組合及環保目標。

《信報》消息,新燃氣機組估算總資本支出約41億港元,其中有5.68億元將會在2018年底前入賬,賺取准許利潤。如果加上已在建的L10機組,兩工程總造價超過70億港元。根據政府聲明,預料港燈2017與2018年電費會分別增加0.2%與0.3%。

政府官員昨回應

港燈行政總裁尹志田在20日晚對《明報》解釋,自2011年福島核事故後,政府決定提高燃氣發電比例至2020年佔總發電的五成,但由於港燈2014至2018年的五年計劃在2014年前已批准,該五年計劃實際無法達到上述目標。「現在我們的做法是將一台很舊、轉燒天然氣的機組,延遲至2022 年、即待L11 投產後才退役,這樣我們就能達到2020 年五成氣電,及2022年 55%氣電的目標。」

尹志田承認,政府雖公佈明後兩年電費增加,但因與下調燃料費相抵消,故明後兩年都繼續凍結電費,其後調整幅度視乎《管制計劃協議》中准許回報率、營運成本、售電量、燃料價格等變動而定。

學者質疑政府「轉軚」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在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估計,港燈基本電費仍會加價,靠燃料費下調來維持淨電費不變。2014年,港燈曾增加基本電費7.1仙,之後再削減燃料費7.1仙,達到港燈有賺,但電費不變的效果。

《星島日報》引述世界自然基金會助理經理古偉牧評論,稱港燈在2014年提交五年發展計劃,曾清楚列明2018年前擱置L11項目。如今突然重獲批准,令人意外。他指港府2014年進行發電燃料諮詢時,曾提出將本港天然氣發電比例增至六成,而當時港燈只提出需興建一台L10即可。

《星島日報》同時刊出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博士觀點,認為港燈與政府不等2019年新《管制協議》落實,就估算新項目投資對電費影響,是讓市民「洗濕個頭」,等於提前增加市民電費;而等2018年後,興建L11項目餘下的至少35億元入賬,屆時電費大漲,會使港島居民電費更難追平新界。他認為,港燈與環境局已達成共識,批准港燈興建新機組以換取降低准許回報。

發佈於 經濟樓市
By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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