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控罪不涉境外行為

2015-10-05 13:22:4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廉署控告曾蔭權罪名不涉境外行為。 廉署控告曾蔭權罪名不涉境外行為。

【香港輕新聞】廉政公署早上落案起訴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下午二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擔任行政長官期 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在行政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即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的大股東黃楚標, 商議租賃深圳東海花園物業,及向對方的公司支付80萬元租金。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建議在授勳名單嘉獎建築師何周禮時,無向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麥靖宇、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他 租用深圳物業,聘用何周禮負責單位的室內設計。曾蔭權獲准保釋,等待下午應訊。曾蔭權發聲明,指過去三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署的調查,他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他清白。

律政司聲明指檢控決定沒受干涉。

律政司聲明指檢控決定沒受干涉。

律政司指決定沒受干涉

律政司就廉署起訴前行政長曾蔭權發出聲明,指有關檢控,是在小心和全面考慮現有證據、相關法律和檢控守則後,作出的決定。律政司亦曾向海外御用大律師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今次決定 ,是律政司履行基本法第63條獨立作出的決定,沒有受到任何干涉。對於傳媒曾報道今次兩項控罪以外,涉及曾蔭權的事宜,包括曾蔭權到香港以外地方的事。由於已展開檢控,為免將來的 聆訊受到任何不必要的不當影響,律政司不適宜就本案或傳媒曾報道的其他事宜作進一步評論,但在小心考慮現有證據、相關法律、檢控守則及海外御用大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後,律政司認 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就傳媒曾報道的其他事宜,提出刑事檢控。

葉劉:不以身作則令人遺憾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前保安局長、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香港回歸十八年來,不斷有高官不夠廉潔是可惜,高官不能以身作則是令人很遺憾,但他們之後被檢控 ,證明香港廉政的重要性,任何人都不可以超越廉政的法規。律師謝偉俊認為,案件情節不算複雜,但曾蔭權作為前特首,身份地位較特殊,調查工作和決定檢控與否可能有政治考慮,涉及 的時間應該可以短些,但他認為涉案人士獲正常法律程序處理,能夠增加市民對制度的信心。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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