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大埔開槍案檢獲AR-15步槍 青年疑犯今提堂被拒保釋

2019-12-23 16:10:20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警方於翠屏花園某單位檢獲AR-15長距離步槍

【香港輕新聞】大埔安慈路翠屏花園附近上周五晚間(20日)發生開槍案件。警方當晚根據情報到場截停該名男疑犯,疑犯由腰間拿出槍支並向警方開了一槍,沒擊中人,疑犯其後被探員制服;當晚警方於翠屏花園某單位檢獲AR-15步槍、P80手槍及逾兩百發子彈。案件今日(23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控以「有意圖而射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兩項罪名,暫時毋須答辯,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再訊。

被捕男子已牽涉三宗案件

大埔翠屏花園上周五(20日)發生懷疑開槍案,18歲被捕男疑犯今日(23日)被解到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並被控「有意圖而射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兩項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由於需要更多時間檢驗證物,包括槍械及彈藥,申請押後至明年6月8日,亦反對被告保釋,獲法官批准。

被告蘇緯軒(18歲)報稱無業,控方指稱其於今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意圖拒捕而向一名警員射擊;管有槍械,包括一支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一支長槍、6個長槍彈匣內有211粒長槍子彈及兩個手槍彈匣內有30粒子彈。

與疑犯同行女子乘亂逃脫

被告於12月20日在翠屏花園C座外,警員認為他形迹可疑將其截停,之後被告從腰間拔出槍支指向警員,隨後開一槍,事件中無人受傷,同行另一人逃脫。《明報》報道引述消息表示,同行乘亂逃脫的女子,據悉姓鍾,曾任立法會前議員助理。警方其後在被告身上及C座一單位搜獲相關槍械和避彈衣,初步化驗後,證實部分為真槍。被告同時疑為另一宗案件、五人涉於12月8日遊行中,放置炸藥及部署槍手傷害警員一案,Telegram所提及的「槍手」。

涉嫌開槍男子被便衣警員制服在地上拘捕。

被告牽涉的另一宗案件,被控以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指稱其於今年12月8日在香港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等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該案件控方申請押後明年2月1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便與其他涉案人士一併處理,獲裁判官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並下令被告還押監房看管。被告先前所牽涉一宗「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的案件,將於明日(24日)再訊。

消息指其為屠龍小隊分子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21日表示,警方當晚根據情報到場截停目標人物,其間對方從腰間拿出半自動步槍並開了一槍,沒擊中人,被探員制服;其後警方持法庭手令到翠屏花園一個單位搜捕,檢獲一支AR-15步槍,內有211發子彈,其中有61發在環形快速入彈器內,其他子彈分別在5個彈匣內;一支P80手槍,並於屋內及現場發現44發中空子彈,並尋獲相信是開槍後的彈殼。

李桂華指,檢獲的P80手槍,與12月8日警方於民陣遊行前夕,在北角及灣仔等地方的突擊行動中搜獲的槍械及彈藥為同一類型,相信兩案有關;被捕18歲男子去年12月底曾被警方以非法藏有槍械罪拘捕,今年2月底保釋,本月8日沒有向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相信其計劃於集會中使用涉案槍械,製造混亂及傷害警務人員。

《明報》報道引述消息指被捕者屬於「屠龍小隊」分子,警方消息人士形容目前激進示威者除了針對警察,亦希望造成社會混亂、不介意傷及無辜,如20日被捕者開槍後情况混亂,有市民誤以為是警方開槍;警方於21日於社交媒體上載影片表示,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表示,初步相信檢獲的AR-15為不法分子自行組裝,案件除與8日的槍械案有關,亦與12月9日在華仁書院檢獲的炸彈案有關,相信3案背後屬同一團伙,20日晚被捕者為8日案件中的通緝犯;AR-15射程達800米,對公眾的威脅比其他槍械為大。

專家檢獲槍支較警裝備靈活

《明報》22日報道引述熟悉槍械的專家表示,警方在大埔開槍案中檢獲的AR-15步槍及P80手槍,組裝簡單,檢獲的AR-15為其改良版M4,為美國製造,其手板及槍管經改短,在運用上較警隊使用的AR-15更靈活,短距離或室內射擊時更便利,相信槍支是由台灣水路來港;而P80全名為Polymer80,同樣為美國製,槍身為塑膠製成,與奧地利製的Glock19結構相似,有效射擊距離為25米,即使郵寄亦難以金屬探測器探測。

被捕男子涉嫌與今年初一宗藏槍案有關

消息指,事發晚上20日九時許,有便衣警員接報進行行動期間,截查一男一女,期間有人取出一支手槍,向警員開槍,警方制服男子,他涉嫌與今年初一宗藏槍案有關。網上有片段顯示,一名便衣警否認是警方開槍,而現場一名男子被按在地上制服。

防暴警員在開槍現場戒備。

大批街坊圍觀警員發射催淚彈驅散

案發後,現場有大批街坊圍觀,不滿警方驅趕一名區議員,警方之後舉藍旗,警告聚集人士散去,到十一時後發射多枚催淚彈,又施放胡椒噴劑,之後有人從平台向警方擲雜物,有石頭擊中盾牌,警方至少制服兩人,包括被驅趕的區議員。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親到現場了解

消息稱,警方檢獲一支半自動手槍及一支步槍,以及二百多發子彈,涉案男子18歲,疑犯去年12月被捕,涉嫌非法管有槍械,他在今年2月獲准保釋,到本月8日因為沒有向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警方高度重視案件,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21日凌晨時分到場了解案情,逗留約半小時後離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QXja2i0Ybo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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