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在直播鏡頭展示記者身份證惹各方狠批

2019-12-27 13:01:2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警員在《立場新聞》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正面逾40秒。(立場新聞片段截圖)

 

【香港輕新聞】有警員昨日(26日)下午在大埔截查正在進行直播的《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在搜查身份證期間,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記者證及身份證逾40秒,涉嫌故意洩露記者的個人資料,連一向支持警方的新民黨,其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亦認為事件不恰當。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回應時承認有關警員有不對的地方,警方會主動調查和了解,亦會配合私隱專員公署的調查。

警員同時將記者的記者證展示在直播鏡頭前。(立場新聞片段截圖)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已有足夠理由展開主動調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有警員昨日在大埔超級城截查一名記者時,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身份證,表面上認為有可能違反私隱保障原則,雖然目前未收當事人投訴,但已有足夠理由讓公署展開主動調查;如果調查顯示有人違反守則,公署會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糾正錯誤,若不獲理會將可提出檢控。他又指,如果有人利用這些個人資料「起底」,亦可能面臨檢控。

就鏡頭所見,這名警員不理同袍勸阻,堅持要將記者證件在鏡頭前展示,並指不關機是記者責任。(立場新聞片段截圖)

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出,如果任何人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取得該些個人資料,並將個人資料披露,而有關披露導致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不論意圖如何,該人有可能觸犯私隱條例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記者組織強烈譴責警員做法等同「起底」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有便衣警察刻意將記者的身份證於直播鏡頭前展示,令記者私隱外洩,認為有關行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做法亦等同「起底」。

新民黨容海恩質疑涉事警員是否意氣用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新民黨容海恩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事件不恰當,質疑涉事警員是否意氣用事,認為很難令人理解,指警員與記者之間的爭執已經不是第一次,希望大家都保持克制,尊重彼此工作。

容海恩希望警員克制、合法執法

對於有防暴警員昨日在大埔超級城懷疑錯誤制服便衣警務人員,容海恩指如果事件屬實,要視乎喬裝警務人員有否作出挑釁行為,否則防暴警員採取不適當武力並不恰當,但理解前線警員工作有壓力及辛苦,希望他們克制、合法執法,不要被有心人製造話柄。

警方回應指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方回應指,任何人如果認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強調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會在不影響行動成效的前提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並呼籲記者採訪時顧及自身安全,免受傷害。

郭嘉銓承認有關警員有不對的地方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回應有警員昨日截查記者時,將記者的身份證展示在直播鏡頭前,承認有關警員有不對的地方,警方會主動調查和了解,亦會配合私隱專員公署的調查,但並無停職。郭嘉銓關注前線警員和記者在示威現場有近距離磨擦和爭執,互相指罵,使用針對性用語,他認為是不應該,亦希望大家明白警員在暴力衝擊現場,要短時間迅速辨認現場人士的身份和角色,並不容易,有穿反光衣的人曾經阻礙警方執法和搶犯,因此警員難免會有較高警覺,反應較大,警方會提醒前線警員保持克制,也希望大家互諒互讓。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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