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金鐘暗角遇襲案七警表證成立

2016-11-08 12:44:57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七名涉嫌警務人員被法院裁定表證成立。(商台圖片) 七名涉嫌警務人員被法院裁定表證成立。(商台圖片)

 

【香港輕新聞】前年佔中期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被多名警員抬至金鐘變電站暗角拳腳交加襲擊的案件,涉案七名警務人員,今早被區域法院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五至七日,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七名被告選擇不會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法院要求控辯雙方在今個月二十八日之前提交文件。

法官裁定認人證供可呈堂

曾健超在認人期間,認出其中兩名被告,辯方想將有關證供剔除,法官說,考慮過證據與陳詞,認為無任何理據,是基於不公平去排除證供,裁定有關證供可以呈堂。涉案七名警務人員,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和黃偉豪、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七人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陳少丹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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