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構陷警民衝突無助平息事件 獨立調查委員會是緩衝點?

2019-07-16 13:43:47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7月14日晚間於沙田源禾路的防暴警察防線(《香港輕新聞》記者攝)

【香港輕新聞】在13日上水及14日沙田的反修例示威後,發生嚴重的警民衝突,遊行後出現衝突已成為常態。有意見認為,事件發生至今,政府仍在「消費」警隊,然而「政治問題不能用警隊解決」,鑑於示威者或警察的情緒已達臨界點,憂慮衝突最終會「擦槍走火」而搞出人命。亦有意見認為,政府閃縮和迴避民眾的核心要求,客觀效果是讓民怨更加沸騰,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最為可行的緩衝突破口。

政治問題不能用警隊解決

《明報》「聞風舉動」李先知文章表示,近日嚴重的警民衝突,「觸動了警隊上下神經,評估示威者的暴戾程度正迅速提升,估計示威行動將進一步升級,警方擔心情况繼續最終會『擦槍走火』,搞出人命」。文章指,面對本周將再有多場遊行示威,「警方將制訂策略令警員與示威者保持距離」,亦避免有警員「落單」。文章引述警隊中人認為,「解鈴還須繫鈴人,政治問題不能用警隊解決」,可是至今政府仍在「消費」警隊。

李先知文章引述警隊中人表示,「周日沙田示威時,參與者集結大量鐵枝及磚頭,亦出現擲磚,『可以死人』,警隊內部有反響,認為情况若持續下去,估計會出現兩個情况,一是警員打得更狠,二是『兵變』,即罷工」。該警隊中人又指,「持槍的警員都是一個人,也要求生」;「相信此刻景况未發展到罷工,但往後他也不敢估計」;憂慮有警員會受不了壓力而拔槍,又或者「有警員會被打死」。

對民眾不公亦對警員不義

《AM730》7月16日「夫子自唱」劉銳紹文章表示,政府閃縮和迴避民眾的核心要求,「更無實質的降溫行動,客觀效果就是讓民怨更加沸騰」;政府是在等待時機,為警方製造「以暴易暴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因而「政府是製造暴力的始作俑者,應該受到譴責」。劉銳紹認為,「把前線警員和民眾置於對立和暴力衝突的第一線,既對民眾不公,也對前線警員不義」;「實質效果就是政府利用警察的暴力來維護政權的暴力」。

劉銳紹認為,政府冷對民眾的五大訴求,不斷拖延,「連最簡單、最容易的內容也不願做」,「實質效果就是製造民眾之間的情緒衝突,早晚將會形成民眾鬥民眾的局面。文化大革命和六七年左派暴動,就是悲慘的明證」。劉銳紹表示,林鄭月娥和李家超慰問受傷警察,「表面是讚賞和支持,實質是把前線警員推向懸崖,跟著等待(或製造)更多『暴徒作亂』,以便日後行使更大的鎮壓暴力和政治暴力」。

政府以博取圖民意逆轉?

《成報》社評表示,「警隊建立了175年的聲譽全已敗在林鄭手上,犧牲整支執法隊伍,難道她要等待出現首位處理受反修例示威而殉職的警務人員出現,以博取圖民意逆轉嗎」?社評批評林鄭月娥在探望受傷警員發表的言論,「林鄭如此回應,可謂臉不紅耳不熱,厚顏地企圖撇清責任,一副置身事外模樣」;社評認為,「林鄭由爆發修例風暴至今,一直只敢躲在警隊背後,沒有正面回應示威者訴求,這不是『出賣』警隊嗎」?

應該借鑑法國當局的經驗

《明報》社評認為,「不少市民覺得政府所作的回應不足夠,擔心香港正緩緩滑向無政府狀態邊緣」。社評表示,「恢復社會平靜穩定,是當前香港最大利益所在,特區政府需要採取更多行動回應訴求,包括正式撤回修例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讓社會回歸冷靜,為遏止暴力釜底抽薪」。社評指,法國黃背心運動持續大半年,「總統馬克龍一再推出措施回應訴求,包括撤回備受爭議的徵稅措施,以及展開全國大辯論,巡迴全國聆聽國民心聲,最終示威暴力漸見緩和」,特區政府應借鑑法國當局的經驗。

成立委員會是出賣警隊?

《信報》「香港脈搏」余錦賢文章表示,「一直以來,在警隊強烈反對下,特區政府拒絕設立有法定權力傳召證人作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免影響警員士氣。尤其是他們認為,縱使調查衝突事件範圍不止於清場行動,但最終矛頭都是指向警隊本身」。文章表示,林鄭日前出席建築業活動時直言:「不會出賣警隊」,「意思是成立委員會便是『出賣』」;文章認為「政府愈拒絕,社會怨氣愈難消,民憤自然向站在前線的警員身上發洩,警隊士氣同樣大受挫損,警民之間的裂痕更深」。

余錦賢文章認為,「當局立場寸步不讓,看來應該不是北京的指令,因為連一些建制派人士如全國政協李大壯亦撰文支持成立調查委員會,可見港府應有權自行決定」。文章表示,「其實,大可先定出調查範圍,以及負責主持委員會的人選,確保公平公正,讓警隊安心,不但能還警隊清白,甚至可挽回聲譽」。文章指,「當局認定成立調查委員會等同『出賣』,以為可借助監警會的主動調查便能滿足示威者的訴求,這樣拖下去,『殘局』只會更難收拾」。

是最可行的緩衝突破口?

《香港經濟日報》社評表示,為免情況再惡化,港府須尋找一個緩衝點,「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最可行的突破口」,並有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大家都希望有一個具公信力、可信的制度來調查事件始末。獨立調查委員會通常由大法官領導,以不偏不倚態度審理,透過公開聆訊、傳召證人來理清事件真相,過往在重大事故後設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成效都令人滿意,相信最終有助梳理出一個不同團體都接受的結果」。

《香港經濟日報》社評指,第二個理由是,「委員會由調查、聆訊到提交報告,需要時間,動輒要數月以上」,「這有助緩一緩警民之間的怨氣,以免情緒衝昏理智,讓大家頭腦清醒下來等結果」。社評認為,「在當前市民對政府不信任的氛圍下,港府須認真考慮設獨立委員會的可行性,藉此傳遞當局認真回應市民訴求的信息,緩和社會氣氛,盡力解決困局」。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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