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2.6起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

2023-02-03 10:31:10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03 10:36:41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302032中央人民政府網頁圖片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3日公布,由2月6日起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取消經粵港陸路口岸出入境預約通關安排及核酸檢測,不設通關人員限額;恢復內地居民與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經營活動。

措施將視疫情變化適時調整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3日公布,為給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提供更大便利,根據《關於印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的通知》,決定進一步優化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時起實施,有關措施將視疫情形勢變化適時調整。

取消預約通關以及不設限額

措施包括﹕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取消經粵港陸路口岸出入境預約通關安排,不設通關人員限額。恢復內地居民與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經營活動。

七天無境外旅居史無需核檢

自香港、澳門入境人員,如7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無需憑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入境;如7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由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查驗其行前48小時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結果為陰性者放行進入內地(3歲及以下嬰幼兒可免於查驗核酸)。跨境客運承運單位在售票時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檢測要求。

在入境檢疫方面,自香港、澳門入境人員抵達口岸後憑海關健康申報碼完成必要通關手續。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人員,由海關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陽性者,入境後按要求進行居家、居所隔離或就醫。結果為陰性者,由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入境後遵守屬地疫情防控要求。

內地毗鄰港澳口岸應開盡開

為確保人員通關和跨境客運安全、有序、順暢,進一步改善人員往來體驗,口岸查驗部門和跨境客運承運單位加強組織協調和動態調度,做到內地毗鄰香港、澳門口岸應開盡開,通關便利化措施應出盡出,內地與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運和鐵路、水路、航空客運運力應用盡用。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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