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我們
香港輕新聞(Lite News Hong Kong)是一個致力於提供中立報導和獨到評論的網絡平台,成立於2015年9月。我們立足香港,關注全球的政治、時事、經濟、文化和趣聞。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環保署圖片指定袋和指定標籤為垃圾收費方式其中一種,市民於一般垃圾房和垃圾站棄置大型垃圾以外的所有家居或工業垃圾時,須使用「指定袋」包妥垃圾。指定袋分為9種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收費為每公升0.11港元,例如10公升指定袋收費為1.1港元,100公升指定袋收費則為11港元。
指定袋分為9種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環保署圖片)
未能放進指定袋的大型垃圾,例如書櫃或床褥等大型傢俬等,則須貼上「指定標籤」方可棄置於處所內公用垃圾站、食環署垃圾站或垃圾車,每個指定標籤劃一收費11港元。
另一種垃圾收費方式為以按重模式於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徵收「入閘費」,只適用於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的垃圾,這種垃圾無須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以免雙重付費。
至於在路邊或其他公共空間設置的廢屑箱或狗糞收集箱棄置垃圾,則無須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政府表示,廢屑箱只可用於棄置廢屑,不是用作收集家居垃圾之用,若在廢屑箱旁邊或頂部棄置任何垃圾,即構成罪行。
政府表示,多個獲授權的零售點及網上平台將於1月下旬至2月期間開始,銷售不同容量的指定袋和指定標籤。同時,零售商亦可在收銀處銷售散裝指定袋以代替一元塑膠購物袋,達致「一袋兩用」。
以下為提供「一袋兩用」的獲授權零售點,最新名單可於政府網站參考。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政府及志願團體將會於垃圾收費初期免費派發指定袋,但法例規定,發售指定袋的零售店則不可把指定袋減價或免費派發。環保署於未來一,兩個月亦會向全港小學生派發15公升指定袋,以宣傳垃圾收費計劃。
根據條例,違規垃圾是指沒有用指定袋包妥的垃圾,或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大型垃圾。若果市民在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沒有將其包妥,例如未有束緊袋口、或有垃圾從袋口或袋身破口伸出,亦視為違規垃圾。政府表示,已經包妥的指定袋若在處理和運輸過程中受損,棄置垃圾的市民不會觸犯條例。
政府表示,如違反垃圾收費相關法例要求,可被定額罰款1500港元,在違規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被定罪,最高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違規垃圾示意圖(政府網站擷圖)
如果把一件棄置的家具分拆成多個部件,政府表示市民應考慮相關大型垃圾的性質而決定應否視為一件或多件物品,而當局在考慮個別個案時亦會按常理作出決定。
例如,把同一件家具分拆成多個部件並用繩捆綁一起,可視為一件垃圾,只貼上一個指定標籤;而把不同家具捆綁一起,例如桌子和椅子,則應視為分開的物品,每件物品須貼上一個指定標籤。
根據政府網站,垃圾收費奉行「污染者自付」原則,即使管理公司在公用垃圾桶預先套上大型指定袋,住戶仍須先用指定袋包好所棄置的垃圾或為垃圾貼上指定標籤,否則屬於違法。
被問到管理公司可否為住戶垃圾「包底」或「執手尾」,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強調這樣做法是因為垃圾車不會收集不符合要求的垃圾,法例表明每個住戶仍要用指定袋包好垃圾,因此並不是「包底」。他不建議管理公司慣性放大指定袋讓住戶放垃圾,否則會增加屋苑總管理成本。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