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百科】葉劉參選 辭埋議員位?

2016-12-09 18:26:35
張心怡

香港輕新聞編輯

百科

【香港輕新聞】特首梁振英突然宣布不競逐連任,新民黨葉劉淑儀的選情瞬間看漲,被戲稱為「葉劉概念股」、其姪兒旗下的浩德控股(8149)隨即飛升。傳媒盛傳葉劉將於下週四(15日)的宣傳大會上,正式宣布參選。不過公職人員不得獲特首參選提名的規定,而根據人大釋法,立法會議員亦屬於公職人員,如果她參選,是否亦應辭去立法會議員之位?香港輕新聞翻查《行政長官選舉條例》。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公職人員不能獲得提名資格,在2012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唐英年和梁振英參選前都辭去所有公職。《條例》第一部第一條中的釋意,公職人員是指任何下述人士,

(a)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

(b) 廉政專員、副廉政專員及擔任在《廉政公署條例》(第204章)下的任何其他職位的人;(由2003年第1號第3條修訂)

(c) 申訴專員及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第6條獲委任的人;

(d) 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e)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行政總裁及該局的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科主管、行政總監、經理及該局僱用的律師;

(f)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及其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僱用或聘用的人;

(g)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主席及由該委員會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僱用或聘用的人; 第 569 章 -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 2

(h) 受僱於政府部門或政策局並在該政府部門或政策局任職(不論該職位屬永久性或臨時性的)的人;

可見立法會議員並不屬於《條例》訂明的公職人員之列。

By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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