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莫因善小而不為 新公屋富戶政策彰顯公義

2016-12-15 13:17:24
蘇蘭斯

2015 年起於「香港輕新聞」開博評論時事。
2019 年成為香港電台一台「講東講西」節目招才計劃「才雋」,「哈林奭失眠」主持,在後不惑之年在多媒體界開展 Slasher 事業。
正職於航運物流公司總部,曾派駐國內工作五年,有豐富的商業機構管理經驗。善用案例類比,數據作理性持平分析。
香港中文大學會計學士、香港公開大學電子商貿碩士、美國麻省理工(MIT)供應鏈管理碩士。

https://www.facebook.com/lanceso
IMG_20161215_131359_processed_副本

房委會之前提出,只要入息超過申請資格五倍、資產超過申請資格一百倍,又或者有自置物業的超級富戶,一律要一年內交還公屋單位,成為富戶單軌制,取代現有收入及資產同時超標才交還公屋的雙軌制。

個人覺得,此一政策能夠收回的單位不多,但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絕對有助彰顯公義,善用社會資源。公屋理應分配給社會收入較低一羣,令市民能夠安居樂業,可惜現在公屋政策基本上沒有誘因令收入或資產已經大幅改善的住戶交還單位,變相成為終身福利,對在輪候的市民非常不公平。

一個四口之家收入要達至十三萬多才算超級富戶,已經是香港四人家庭收入最高的5%。夫妻合共月入十多萬在香港雖非大富大貴,但絕對是中產階層之中的「上等人」,用萬多元租一個比公屋單位質素略高或相若的私人單位,理應能夠付擔;而有二百多萬資產作首期,要買一個居屋單位供款也相對輕鬆,對有能力累積到這個財富水平的富戶,供款亦非難事。

相信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用如此寬鬆的單軌制,只是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以提升公屋輪轉率的開始,就算幾年後收入水平由五倍下調至四倍,影響也只是全港收入最高10%的家庭。這些家庭應該有心理準備——公屋不再是終身福利,要為自己的安居之所早作打算。

莫因善小而不為,雖然公屋富戶交回的單位,不會令輪候時間明顯縮減,卻可以彰顯政策公義。作為納稅人,部分稅款用於資助月入十多萬,收入比大部分納稅人更高的家庭住在公屋,實在很難令人服氣。這政策除了一小部分既得利益者外,實在沒有反對的理由。

來稿文章不代表香港輕新聞立場

By 2016-12-15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