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百科】立法會「黃色、紅色警示」是什麼?

2019-06-11 17:47:34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各團體及學生組織發起「三罷」行動,呼籲市民12日在立法會外集會。立法會秘書處決定暫時關閉示威區,並要求每名議員提供最多5名職員名單;如果一旦發出「黃色警示」,只有相關人士才能留在立法會工作,警方則可入內駐守。

或發「黃色警示」限每名議員5名職員工作

秘書處今日(10日)發出急件指,已就立法會所面對的保安風險與警方聯絡並尋求協助,在有需要時維持指定示威區及立法會廣場的公共秩序。

文件又提及,建議各立法會議員於11日下午6時前將回條交回秘書處,並列明最多提供5名職員的姓名,以準備在短時間內發出「黃色警示」。

秘書處文件截圖

 

《獨立媒體》報道,部分議員助理今午作出抗議,不滿行管會的限制,批評政策針對議員助理。當中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助理葉健強形容,此是「當議員助理唔係人」,應一併實施在秘書處職員身上,他又質疑行管會及秘書處把議助視為暴徒。

2015年曾邀警方入內駐守

實際上,立法會從2015年開始引入「顏色警示系統」防止衝擊,其後在6月政改表決及炸彈陰霾下,立法會秘書處歷史性首次發出「黃色警示」,讓警方提早派員進駐立法會大樓範圍布防,協助維持大樓內的秩序;當時有警員攜帶施放催淚煙前展示的黑色警告旗幟,以應付衝擊事件。

網絡圖片

究竟「顏色警示系統」是什麼?當立法會廣場或大樓附近有大量示威者集結,極可能爆發大型衝突,將可以啟動「黃色警示」,並可邀請警方入內駐守,屆時除了有特別原因及已獲行政管理委員會同意外,只有事先已將姓名提供予秘書處的議員職員才能夠在內工作。而若爆發衝突並對大樓內的人士構成安全威脅,即啟動「紅色警示」,秘書長可要求警方採取行動,及立即通知主席決定應否暫停會議。

所有人須接受安全檢查程序

立法會文件指,當立法會秘書處發出黃色或紅色警示時,所有擬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立法會議員、議員的職員、公職人員、立法會秘書處職員及傳媒代表),均須接受安全檢查程序。此外,新裝設的閘門及捲閘在發出黃色或紅色警示後亦會關閉。

發佈於 輕百科
By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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