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寵茂﹕法例需賦權政府足夠權力執行抗疫責任

2022-10-26 16:13:21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210262醫務衞生局圖片

政府以修例方式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在特定情況下廢除「免針紙」,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26日表示,有關法例訂立的初心,就是賦予政府有足夠權力承擔抗疫責任。

政府決定不就案件提出上訴

政府日前於「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高院裁定政府無權宣布涉嫌濫發的兩萬餘張「免針紙」無效。政府決定不會就免針紙司法覆核敗訴的案件提出上訴,而是通過修例方式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特定情況下可廢除「免針紙」,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政府有責任保護市民的健康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26日在立法會出席活動後表示,當局有關做法,並不是權力的問題,其實這是責任的問題,政府有很大的責任保護市民的健康,所以政府要依法辦事,要有足夠的法律基礎給予政府權力,而權力帶來的是責任;承擔責任就要足夠的法律基礎去執法,是次事件反映政府對市民健康的重視,並會繼續承擔抗疫責任。

對於當局的做法會否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盧寵茂重申,政府是要依法辦事,法例要足夠授予政府權力,以執行在抗疫上的責任;這條條例由它訂立的初始,它的初心就是要讓政府能夠有足夠的權力去承擔抗疫責任;權力和責任是同一時間的,有足夠權力才可承擔這個責任。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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