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投資朝鮮 千萬小心

2016-04-05 12: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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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尤其是中國企業(包括香港企業),假如有意到朝鮮投資,必須事前特別認真考慮清楚風險問題,其中包含政治風險、法律風險、財務風險等等,特別應注意,不要認為國際上通行的一般性準則,到朝鮮也一定有效。舉個小例子:閣下給某人匯款100萬元對方收款後宣告失去聯繫,倘在香港,閣下可以控告對方。但此事在朝鮮會有麻煩,因為,在朝鮮以個人身份匯款,且不具備任何公司文件,一旦朝方收款人失蹤,想打官司,難矣哉。請記住,即使是貿易上的財務往來,也不宜匯款給朝方的個人。當然,對朝鮮的貿易或投資,尚有其他不能不重視的風險。

如所周知,朝鮮是大量生產和出口無烟煤的國家,聯合國安理會2270號決議列明的嚴厲制裁朝鮮,其中就包括了禁止煤出口這一項目。但是,過去未禁止出口,就發生了多宗短缺重量和質量不達標的商業糾紛,受害者主要是中國商人。例如,中國齊魯網1月19日報道,自2015年7月以來,山東省龍口港就累積有48宗朝鮮無烟煤嚴重短缺重量的案件,風險率高達21.7%,假如是一宗兩宗,可以說是「個別事件」但半年多內有48宗,那就幾乎是慣例了。多家中國進口商為此向朝方出口商索償,目前只有兩家成功討回3.5萬美元(約合27.2萬港元)的經濟損失賠償。其他中國進口商能否討回多少賠償,目前還是未知數。

朝鮮近幾年也興起電信網絡和手機熱潮,這方面雖未能與國際接軌,但官員(尤其是官二代)和那些「先富起來」人士都趨之若騖,以手有一機為榮。在這個行業投資,賺錢機會那是明擺着的。但外商在朝鮮賺了錢,能否拿走則是另一回事了。埃及電信公司Orascom在朝鮮電信公司高麗電信Koryolink擁有股份,截止2015年6月,埃及電信公司賺了6.5億美元(約合50.4億港元)。可是,一來按官方匯率太不合算,二來,朝鮮方面軟硬兼施,要埃及電信公司將這筆不少的收益再投資於平壤的現代化事業;三來,朝方有意要埃及電信公司Orascom將所擁有的股份和收益,與朝鮮另一間國營網絡商Star J.V.C合併。不過,Orascom不同意,且堅持立場,態度强硬,雙方互不相讓。這樣的情形,在投資自由、兌換自由和資金進出自由的香港,那是難以想像的事。換言之,港商或外商想去朝鮮投資之前,必須失先考慮清楚這方面的風險。假如貿然行事,以至資金被困,可能後悔莫及。否則,必須事先在合約中訂得清清楚楚。倘若合約訂明,卻有其他刁難,那就另作別論了。

外商到朝鮮投資,還有可能遇到朝鮮單方面違背以至撕毀合同的問題。這樣的事,已多次發生,導致投資的外商損失巨大,甚至血本無歸。舉例說,中國遼寧省的寶華實業集團前幾年在朝鮮進行大規模的投資,但由於朝鮮單方面撕毀合同,造成超過10億港元的損失,經營嚴重惡化,最終申請破產。有類似遭遇的中國商人還不少,其中有些因無法償付中方銀行、公司的借款或貨款,因而不敢返回中國,被迫長期滯留平壤,境況頗為淒慘。

外商主要是華商到朝鮮去投資,主要誘因是地租、房租和人工比較便宜,甚至可以說低廉很多。所以,在投產初期,明顯是產品出口有很高的競爭力,也明顯有較大的利潤。結果,引起朝方人員的眼紅。然後,他們會以各式各樣的理由,不理會合同的有效期,要求增加地租、房租、人工,或者提高管理費等各種名目,甚至斷水、斷電來迫使投資的外商就範。否則,就強行扣押以至沒收廠房和機器設備。前幾年到朝鮮投資開礦的中國西洋集團,就遭受這樣的命運,經濟損失高達2.89億港元,在當地的財物均被朝方充公。該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周福仁被朝鮮驅逐出境。周福仁氣憤地說:「對朝投資是一場惡夢。朝鮮既是騙子,也是強盜。」可惜的是,不管周福仁如何咒罵,你去朝鮮投資,朝鮮政府是強權,外商絕對鬥不過政府,因為在朝鮮是不行西方式的民主和法治的。在香港,任何個人倘有理有據,可以控告政府,可以公諸媒體,但在朝鮮,能行嗎?周福仁的氣憤,大眾能理解,但他只能在回到中國才可以「吐苦水」。西洋集團和周福仁投資朝鮮的遭遇和結局,對任何外商都是一大教訓。退一萬步說,朝鮮只是「吃」掉了西洋集團的財物,沒有要周福仁的命,遇到這樣的「騙子和強盜」,謝天謝地,周福仁應該燒高香了。

上述種種事例,歸結起來其實只是一句話:投資朝鮮,千萬小心!

發佈於 博評
By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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