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出現第4宗寨卡病毒感染個案

2016-08-04 12:26:55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現時醫學界仍無有效藥物對付由蚊蟲傳播的寨卡病毒。 現時醫學界仍無有效藥物對付由蚊蟲傳播的寨卡病毒。

 

 

【香港輕新聞】寨卡病毒病毒不再是美洲的事,與香港交通頻繁的台灣,已經出現第4宗境外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一名43歲的台灣女子確診染病,是首次有台灣民眾受感染。患者在2月跟隨丈夫到大西洋島國聖盧西亞工作,上月24日返回台灣,兩日後出現嘔吐、發燒、流鼻水、關節痛及肌肉痛等徵狀,曾到診所就醫,29日日後,臉部及手腳出現紅疹,於是再度就醫,在昨日確診感染寨卡病毒。

感染者兩個月內不要懷孕

當局說,患者並非孕婦,與她同住的4人並無出現感染徵狀,已在患者住所附近加強防蚊,相信出現本土傳染的機會低。台灣早前確診的外地傳入病例,患者分別是泰籍人士和印尼漁工。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個案並未懷孕,經實驗室比對病毒基因與法屬馬丁尼克、巴拿馬、哥倫比亞病毒株相似。疾管署長郭旭崧表示說,依病毒血症期推算,個案應自我防蚊隔離至8月6日,就不會傳染給他人,個案後續依循「2226」原則自我防護,2個月不要懷孕,不會影響到胎兒。

應依循「2226原則」進行防護

孕婦感染寨卡病毒與胎兒小頭症及其他胎兒腦部嚴重缺陷因果關係已具強烈科學共識,其中又以第一孕期(懷孕前3個月)孕婦風險最高,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台灣疾管署表示,民眾如離開流行地區,請依循「2226原則」進行防護,女性無論有、無疑似症狀,均應延後2個月懷孕;男性如無疑似症狀,2個月內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若出現疑似感染,至少6個月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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