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決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撤消議員資格

2017-07-14 15:33:10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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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高等法院在下午3時對4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宣誓覆核案作書面裁決。判決指4人宣誓無效,撤消4人議員資格。

建制派在「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均已過半

《基本法》訂明,由議員提出的法案、議案及修正案均需要經「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議員分組點票下,各有過半數贊成方可通過。現時建制派對非建制的地區直選議席分別為16席及17席;4人被DQ後,令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界別的非建制派都不過半數。現時任何政府議案放上立法會,都可以大開綠燈。

陳健波宣布財委會休會明早再續

4名議員當時正在出席財委會會議,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宣布暫停會議30分鐘,非建制派議員圍著4人討論對策。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在下午3時45分重返會議室,宣布4位被DQ議員不能再參與財委會會議,即場引起非建制派議員起哄,陳健波認為會議無法開下去,隨即宣布休會,明早9時繼續開會。

議員資格在去年十月十二日已無效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詞指,4人的議員資格在去年10月12日開始已經無效。判詞更逐一點出4名議員宣誓時出現的問題。法官更判令宣誓案4名敗訴人要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判詞詳列四人宣誓無效的原因

判詞指:

劉小麗顯然是故意慢讀,是拒絕及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詞。

梁國雄不符合莊重規定,指他開遮、叫口號及撕紙張,與宣誓真正目的無關,認為他的誇張行徑,超出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

姚松炎的宣誓違反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並加入了另外的字句。

羅冠聰作出的誓言,無表現出真正及忠實意圖會致力擁護、遵守和履行誓言的責任,而他將「國」字的聲調提高,客觀上是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特區的合法主權地位,表達質疑和不尊重。

判詞指,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包括人大對此條文的解釋、《宣誓及聲明條例》,以及參考相關的案例,確立了宣誓的3個原則,包括準確完全按照《宣誓及聲明條例》附表二中,訂明的立法會宣誓形式及誓言內容。另外是莊重及真誠作出誓言,以及真誠相信及嚴格遵守誓言。

支持反對兩批群眾在高院外對峙

4名議員今早曾到高等法院外,接受一批聲援人士支持。多名民主派議員亦到場聲援。4人都批評政府以政治凌駕法治,忽視選民意願,強調他們不會懼怕,會繼續抗爭。另外,一批反對人士亦在法院外示威,支持人大釋法,認為應該取消4人的議員資格。在法院公布判決後,支持者在法院外高呼口號抗議。

立法會財委會即時暫停會議

在等候法庭裁決期間正值立法會財委會舉行會議,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事前已表示,若有議員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會暫停會議,由法律顧問及秘書處與涉事議員商討安排,如果有議員想衝擊議會,相信保安會有相應準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早說,不願意看到政府就議員宣誓提出司法覆核,但他只可以尊重法庭裁決。

政府去年底入稟法庭DQ四人

政府是在去年12月入稟法庭,指4名議員去年10月12日在立法會的宣誓無效,要求法庭頒布他們議席懸空,立法會主席接受他們的宣誓或容許他們再宣誓的決定越權,要求法院撤銷立法會主席的決定。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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