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張中一:雷射筆非兒戲 懇請香港朋友多考慮

2019-08-09 09:42:49

 

香港因為反送中的關係,整個社會紛紛擾擾。而最近的發展則是一位大學學生會會長購買了觀星雷射筆之後,被香港警方逮捕。香港民眾對此紛紛表示不滿,甚至包圍警署。當香港警察以查扣的雷射筆作為證物示範該雷射筆可以焚燒紙張後,香港民眾在8月7號晚上走上街頭以雷射筆照在紙上,謂之科學實驗沒問題以聲援被捕大學生。然而在遙遠台灣的筆者,有些建言懇請遠方的香港朋友考慮看看。

 

搜獲的10支觀星筆,其實並沒有任何標示功率或小心使用的標記,要化驗過才能得知準確的功率及可能造成的傷害。不過這些筆每支都有18厘米長,算比較大型了。(網絡圖片)

 

首先我們需要各位瞭解的是雷射筆照人是有危險的。Birtel等人在2017年所做的整理研究即指出只要大於1mW以上的即有可能對人眼造成損害。隨著功率提升,造成終生性損害的機率更大幅提昇。更別提這次大學生所購買的產品按照警方的說法,上面根本沒有標明功率,所以各界逕自認定功率是20mW是毫無道理的

 

雷射筆功率大小不一,相差很大,若完全忘記功率及波長問題而硬去比較,根本沒可能得出什麼有意義的答案。以上是部分標榜自己功率達5W(5000mW,左圖金色那支)及50W(50000mW,右邊藍色雷射者)。兩者都可在網絡購物網站購買,前者購買網站在台灣,後者則在美國,這些雷射器對人體的傷害與小型雷射器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網絡圖片)

 

筆者稍微上網做了點功課,要能夠點燃紙張的雷射筆至少要超過400mW。各位香港先進很開心地討論雷射筆毫無危險時,可曾想過,不只是大於1mW可能就有危險;大學生所買的雷射筆,功率遠高於各位想像?各位香港先進可以到「LaserPointerSafety.com」這裡去輸入一下,400mW的功率,即使計算了平方反比律,安全距離仍暴增到140公尺(而兩方對陣距離很多都不足50公尺)。這還是在各位的想像內嗎?各位可知道,由於各國管制上有困難,市面上是買得到5W的雷射甚至高達50W的雷射。而5W的雷射就足以點燃火柴與燒破氣球。何況50W的呢?相關的影片網路上所在多有。而醫學研究已經指出,雷射筆在安全性與傷害能力上的問題需要各界重視。各位香港先進還能理直氣壯地說,大學生買高功率雷射筆,不會有任何危害?

 

表列出的是八種雷射器的等級及能量範圍,以及在近距離(3米內)直射下可能造成的視力傷害。當然,在更遠距下的傷害,要看能量散失情況、照射角度及雷射器是否有調焦裝置而定。(網絡圖片)

 

示威者一直以自己的抗爭是非中心化的,沒有領導組織為傲,甚至喊出口號「be water」(有指是李小龍所說,意即「隨機應變」);然而沒有中心化的領導就是毫無規範,因此脫序行為屢見不鮮。看看網路上的視頻,甚至出現路人跟示威者起衝突時,有人在近距離拿雷射照射路人的狀況。這種行為各位認為不危險嗎?

 

8月4日晚上,銅鑼灣出現外籍遊客與示威者爭執的情況。女遊客多次近距離被綠色雷射照射面部及眼部。無論事前在吵什麼,單單因對罵而拿雷射近距離照人眼睛都是非常過份的行為。片段來自「中美博弈 China VS America」 Facebook專頁。

 

也有很多先進在爭論,就算是雷射筆有危險的。但就像西瓜刀是有危險的,總看過香港古惑仔電影吧,戲裡不都是拿著西瓜刀砍來砍去嗎?但警察可以因為買一把西瓜刀就逮捕學生嗎?關於這問題,我們現在如果理解高功率雷射筆(足以燃燒紙張的高功率雷射筆)是有危險性的,那我想請各位就用西瓜刀來想像好了。如果有一個集團有使用西瓜刀做出危險行為的前例,現在這個集團成員去買了10把西瓜刀,各位認為這個時候警方的逮捕是否合理?

再回到現實,既然所購買的觀星雷射筆是有相當危險性的,所參與的活動與團體有拿觀星雷射筆照人的行為發生過。所買的數量也遠超過合理範圍的時候,各位還會認為這樣的逮捕行為完全無由嗎?各位可知道,在美國聯邦與部分的州都制訂拿雷射筆照執法人員是違法的行為,有機會被判囚一年或以上?雖然香港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法令,但各位請瞭解到在國外,這樣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dH6sZs4gU&fbclid=IwAR0PaRCVjUXj4kop2qOW3vmqO8tY_S4MLSnzcFbQtfXg8cIKGm_ystcW1io

台灣2017年一宗降落中的客機被雷射筆照射、機師暫時失明的報道。

回過頭來看,我們也想問問各位示威先進:諸位拿著雷射筆來照警察,難道不是因為早就知道這個雷射筆會造成傷害嗎?各位拿著雷射對著警察猛照,就是為了對警察造成傷害,如今(包括很多KOL)又在網路上到處隨便說雷射不會傷人,不就是自己騙自己嗎?

 

一位年青人因誤被高功率雷射筆照到而出現的視網膜傷痕。報道指該年青人在康復期間在視角上仍出現盲點,兩個月後傷勢才大抵回復,但仍有後遺症,但傷痕在他長大後有機會發展出其他病變。另外,類似眼晴因雷射筆而嚴重受傷的個案太多,隨便找醫學雜誌都可找到一堆,例如去年新英倫期刊上的這個案例。(網絡圖片)

 

最後,我要提醒各位香港先進的是,高功率雷射照眼就是有可能造成眼睛的傷害。而已經有許多香港警察已經反映,開始出現視力受損的問題。醫學期刊告訴我們,高功率雷射造成的視力受損有可能終身無法痊癒。這將對這些警察不只是個人職涯終身受損,整個家庭的生計可能也會遇到嚴重的問題。各位香港示威先進之所以開開心心地拿著雷射到處照人,其實就只是因為各位從來沒有想過終身視力缺損是多嚴重的事。

筆者本身就是一個中年就因為外力受損必須更換人工水晶體的患者。而人工水晶體的更換,對筆者的生活就造成了明顯的不便。我想請各位示威先進想一想,香港這一波衝突終究會過去,大家日子還是會回到平淡,各位會回到平常生活。當激情過去,各位雖然因為帶著口罩混在人群中,沒有人知道你就是那個用雷射筆造成他人殘疾、家庭深受影響的那個人。但各位午夜夢迴,真的能坦然面對自己嗎?

 

題外話,強力雷射同樣可以燒穿水晶體並造成局部白內障,當然要出現類似情況,雷射強度及距離的要求要比單純視力損害「更嚴格」。(網絡圖片)

 

各位香港先進,在遙遠的台灣,筆者只能遠遠地祝福各位爭取民主與自由的努力。但筆者也要提醒各位先進,爭取民主與自由的過程太辛苦了,所以我們不能被廉價的謊言與自我欺騙羞辱自己的理想。大家都是犧牲自己的利益為了民主自由努力。而這麼辛苦的過程,如果最後因為自己陷入激情而放棄原則,不僅會逐漸失去自身訴求的正當性,也越來越難以獲得外界的支持。

最後各位在激情過去時,也會開始後悔自己這樣的投入是否合理是否值得。中華民國(台灣)在爭取民主與自由的過程中跌跌撞撞,有很多經驗與悔恨各位可以參考。我們歡迎各位跟我們一起討論該如何借鏡我們過去的錯誤,也一起討論如何有尊嚴地、自己將來不會後悔地爭取香港人理應獲得的民主與自由

最後,祝福香港長久繁榮,持續進步,獲得民主與自由。

 

作者為區塊證科技董事長

 

投稿文章不代表本報立場

發佈於 博評
By 2019-08-09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