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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
特首林鄭月娥8日下午公布,行政會議通過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599章,原有的17項表列處所(食肆、美容、健身中心),新增6項處所,包括宗教場所、商場、百貨公司、超市、街市或市集,理髮店或髮型屋。宗教場所及理髮店或髮型屋由本周四(10日)起關閉至本月24日。
林鄭月娥指,「疫苗通行證」措施大體上會在本月24日推行,「疫苗通行證」將涵蓋所有599F表列處所,進入相關處所的人士,需使用安心出行及出示疫苗接種紀錄;當局擬於餐飲處所推先導計劃,並將會考慮以行政手段,在其他處所,包括學校、大學、接受政府資助的處所包括青年中心等,以及公營機構的寫字樓,進入時須先接種疫苗。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將收緊限聚令599G,由公眾地方群組聚會上限4人收緊至2人,而限聚令亦會適用私人場所,止兩個家庭以上在私人處所進行跨家庭聚會;當局會提升違反強檢令或圍封強檢令的刑罰,由現時定額罰款5,000元,提升至10,000元。
林鄭月娥透露,政府計劃修訂《僱傭條例》,以避免因抗疫而引起的勞資糾紛,勞福局將盡快修訂及提交草案予行會,再提交立法會討論;因應疫苗通行證的推行,法例修訂後,僱員在本月24日或之前,要用「疫苗通行證」才可以上班,如果有僱員拒絕而未能上班,僱主因此將他解僱,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
林鄭月娥稱,如僱員因為需強檢或隔離未能上班而遭僱主解僱,則會構成「不合理解僱」;衞生署將會向需要強檢或隔離發出醫學證明或強檢令,在法例下被視為病假紙證明,以避免僱主與僱員之間出現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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