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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榮民,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
兩岸關係不睦,軍事活動升溫,此時兩岸又繪聲繪影地傳出很多軍事部署或是兵力機動,甚或是召集動員通報等資訊,更讓人懷疑兩岸是否真要走上武力衝突不歸路。因此本文特別利用兩岸軍事術語定義,來為讀者介紹軍事動員基本概念,希望讓大家理解兵凶戰危,軍事動員走向戰爭確實是最不得已之政策選項。
編按:西方國家而言,國家動員一早存在,但成為精密的制度,甚至包括其他包括軍事生產及運輸的動員,通常是自十九世紀中葉南北戰爭時的美國及差不多同期的普魯士開始的。當中普魯士的國家動員尤為完備,包括徵用及有計劃地重新調節各線火車的班次與載兵、載軍需品數量,以達到軍隊全面動員的目的。(網絡圖片)
首先要介紹動員之基本定義,國軍軍語辭典中定義【動員】:「為適應國防軍事需要、或應付緊急事變、或處理重大災難(害),將全國人力、物力、財力、科技力及精神力,由平時狀態轉為戰時或非常時期狀態,使國力能作最有效發揮,以贏得戰爭或敉平事變或救援災難(害),以維護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
編按:令人覺得奇怪的是,台港地區及外媒普遍都沒有意識到在新冠肺炎於湖北省初發期間,內地其實實施了一場包括軍隊、醫療資源、其他工作人力及物資的局部動員。(網絡圖片)
但是在共軍軍語辭典中,卻並未針對動員本身加以定義,而是將動員本身切割區分為【戰爭動員】:「國家或政治集團為應對戰爭,使社會諸領域全部或部分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的活動。分為全面動員和局部動員。目的是將戰爭潛力轉化為戰爭實力,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滿足戰爭需要。動員工作全過程包括動員的準備、實施和復員。」以及【應急動員】:「亦稱緊急動員。國家為應對突發性軍事危機或是其他突發事件而進行的國防動員。」
針對【應急動員】條目內容中所提到用語,更進一步定義【國防動員】:「國家為應對戰爭或其他安全威脅,使社會諸領域的全部或部分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或緊急狀態的活動。包括武裝力量動員、國民經濟動員、政治動員、民防動員、科技動員、裝備動員等。國防動員工作全過程包括動員的準備、實施和復員。」
編按:軍事動員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課題是軍用物資增產,以現代戰爭的複雜性與大規模性,大型的軍備硬件完工後,戰爭可能就停止了,但諸如彈葯、軍需物資、口糧、各類零部件或醫療用品等仍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進入大量戰時生產狀態。圖左為新冠肺炎期間部分國企利用已有機器生產不織布與口罩等。(網絡圖片)
對比兩岸對於動員定義來看,雙方概念相當接近;比較明顯差別在於國軍所針對情勢,對於非屬於戰爭之動員需求說明較為清楚明確。相對起來共軍在定義上,僅以其他突發事件以及緊急狀態,將非屬於因應戰爭之動員需求模糊帶過,並未像國軍軍語定義中,明白列舉係因應付緊急事變或是處理重大災難(害),說明較為完整。
不過兩岸在動員作業所涉及範圍上,其實都涵蓋到多個不同面向,算是思慮相當周密,值得加以肯定。就國軍軍事術語來說,涉及動員面向之專屬條目就包括【行政動員】、【精神動員】、【人力動員】、【物力動員】、【物資經濟動員】、【財力動員】、【交通動員】、【衛生動員】、【科技動員】、【軍事動員】、【軍隊動員】、【軍需工業動員】以及【軍事運輸動員】等不同面向。
編按:徵用國企的民船等都可以被視為動員運輸能量的措施,圖為一條運載車輛的滾裝船,在有簡易碼頭的地方可以卸下相當於幾艘船塢登陸艦所載的裝備。左圖為去年8月解放軍駐港部隊換防時首次使用滾裝船運輸的情況。(網絡圖片)
而就共軍對於動員所涉面向來說,就共軍軍語辭典涉及動員面向專屬條目亦包括有【兵員動員】、【國民經濟動員】、【工業動員】、【農業動員】、【財政動員】、【金融動員】、【物資動員】、【交通運輸動員】、【民用運力動員】、【通信動員】、【醫療衛生動員】、【民工動員】、【科技動員】以及【信息動員】等不同面向。
同時兩岸根據其各自不同之國家政治體制,在軍事術語上都具有【動員令】相同條目,但是整個內容就會完全不同。國軍定義【動員令】:「依據總統所發布之緊急命令,規範實施軍隊動員之命令。」因此對國軍來說,【動員令】係專指軍事動員之命令;但共軍則是定義【動員令】:「由國家最高領導人根據最高權力機構的決定下達動員的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動員令由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發布。」
編按:國防動員涉及多方面協調的問題,範疇非常廣,無論是中央軍委會及中央政治局常委都需要集體決策才能實行。(網絡圖片)
在此要特別指出,在中華民國政治體制下,軍事動員令並非由總統本身親自下達,在下達軍事動員令之前,依據國軍軍語【動員實施】:「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所以若是誤解係由總統發動並且下達軍事動員令,這就是未能理解中華民國政治體制所致。同樣對於中國大陸來說,動員令雖然是由國家主席所下達,但其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之後才能發布,所以不論是否是為因應戰爭,動員確實不是能夠由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獨斷,這點必須明確認識到。
編按:新華網報道......「5月13日上午,三亞國際郵輪港,專業保障隊伍正在進行國防動員演練…… 演練類比作戰背景,根據省國防動員指揮所指示和計畫,動員三亞市海上兵員輸送保障分隊、港口勤務保障分隊、海上搜救分隊、防疫防化分隊、特種車輛保障分隊、心理防護分隊、網路安全應急保障分隊等7支專業保障隊伍擔負支前保障任務……」由新聞報道中可見,國防動員也包括專業人才(如機場、碼頭專業操作人員)的人力支援工作。(網絡圖片)
不過就國軍來說,儘管國軍軍語辭典並未專門列出條目,但在【動員實施】條目內容中,其實就可看出就地域涵蓋範圍來說,可區分為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不過共軍在其軍事術語辭典就明確列出【總動員】:「全國總動員的簡稱,亦稱全面動員。國家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國防動員。總動員後,國家一切社會生活領域均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或緊急狀態。」以及【局部動員】:「國家在局部地區或相關行業所實施的國防動員。局部動員後,相應的地區或行業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或緊急狀態。」
編按:國防動員其實就是總體戰中如何將一國的人力資源、經濟、工業與軍事實力全面轉向戰爭能力的過程,涉及機構及行政之多、影響國計民生之重、外交上的和戰,甚至國運之興衰都十分深,事否實行與實行過程均須慎之又慎。圖為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英國的戰爭動員海報。(網絡圖片)
由於前述條目內容提到地區或行業,因此就可推論出中國大陸國家主席所發布之動員令,其實涵蓋範圍應當是不僅限於軍事動員,但其與中華民國法治體系理念中之緊急命令是否完全相當,確實值得深入理解與研究。
不過為何最近社會流傳有關軍事動員流言蜚語受到關切,其實真正癥結在於中國大陸相關國防動員其實未見得是公開透明。在中華民國法治體系下,並無任何秘密動員理念與規範,但在共軍軍事術語中,確實是存在【公開動員】:「國家以公開發布動員令的方式所進行的國防動員。」以及【秘密動員】:「國家不公開發布動員令,以隱蔽方式所進行的國防動員。通常是為了避免暴露戰略企圖。」
所以正因為共軍在動員上確實存在此種理念,並且公開地列入軍事術語中,因此對於共軍是否在秘密動員,各國老是存在著質疑,問題其實就是出在解放軍本身所抱持之理念。所以北京若要排除各方對其不斷有所懷疑,或許就應當在此面向上加以澄清,才能夠獲得國際社會接受。
作者張競先生簡介:中華民國榮民,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入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著述文稿課題廣泛,獲得讀者極多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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